关于完善我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议

关于完善我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议

 

提案人:九三学社房山区工委 尤劲

承办单位区民政局等单位

主要建议:

  • 将社区养老生活圈的规划与建设作为我区新建住宅社区的重要条件,提升规自委和住建委在社区养老生活圈建设方面的前置管理作用。完善社区养老服务网点(特别是养老驿站)设点及布局规范,除现有的总体覆盖人数要求(每20000居民建设一个驿站)外,将60周岁以上老年人(特别是独居老人和空巢老人)的分布数据纳入设点及布局规范中。

二、制定全面提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体系效能的工作规划,建立养老服务网点动态优化机制,健全网点服务和考评机制,重视公益保障性养老服务的提供,将公益保障性服务作为各网点的必做项目。

三、针对公益保障性养老服务,通过整体打包或大片区打包的方式,政府采购公开引入有资质的机构提供集中化、规范化、精益化的养老保障和标准化的养老产品,确保提高各网点公益保障性服务品质的同时实现降本增效。

四、加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宣传,通过社区居委会传达区政府惠民服务的理念和工作,引导居民居家养老理念,推广临近养老服务驿站的服务和联系方式,让居民充分知晓。

 

办理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规划引领。成立了全区养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将养老工作纳入年度重点任务,纳入接诉即办“每月一题”重点解决民生诉求计划,区级养老配套资金保障到位。启动《房山区养老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编制工作。根据全区老年人口分布特点和服务需求,对全区养老设施进行科学合理布局。加大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养老设施建设管理。对新申请的照料中心、养老驿站进行实地查看,督促完善机构功能,严格备案手续。

(二)加强设施建设,完善服务体系。区级层面建成区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和区级社会福利中心。街乡镇层面着力推进街乡养老照料中心建设。应建未建空白点养老照料中心纳入区政府重点工作,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村社区层面全区累计建成社区养老驿站121家,实现养老服务设施街乡镇全覆盖,为社区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健康指导、就餐等居家服务

(三)强化规范管理,提升服务能力。全面落实《北京市社区养老服务驿站管理办法》和《北京市社区养老服务驿站扶持办法》,强化驿站规范化管理,重点强化驿站的基本养老服务责任。

(四)聚焦短板弱项,大力加强农村养老服务。聚焦乡村振兴薄弱环节,针对山区农村老龄化空巢化严重、家庭养老功能弱化、社会养老资源不足等问题,选择服务设施相对缺乏、位置偏远的霞云岭、史家营、蒲洼等10个深山区乡镇,开展农村养老服务试点。

(五)强化监管,确保养老机构、驿站安全运营。以养老机构服务质量专项行动为契机,切实强化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特别是针对年久失修、安全隐患较多的青龙湖敬老院、窦店敬老院进行消防设施、基础设施整体提升,使各项指标达到安全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