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摘要)进一步把人民政协制度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发布时间:2021-03-08 文章来源:新华网 放大 缩小 关闭 浏览量:

新华社北京3月4日电 全国政协主席汪洋4日在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开幕会上代表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大会报告工作时说,我国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发展阶段,对人民政协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中央政协工作会议精神,加强专门协商机构建设,进一步把人民政协制度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深刻把握专门协商机构的制度优势。专门协商机构综合承载政协性质定位,是国家治理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开辟“中国之治”的重要制度设计和独特治理平台。要通过深刻理解70多年来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成功实践,深刻理解去年以来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决战脱贫攻坚、应对重大风险挑战的奋斗历程,从中体悟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建设性和优越性,切实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不断丰富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的制度化实践,运用人民政协同心同向的政治优势、凝心聚力的团结优势、平等协商的民主优势、人才荟萃的智力优势、协调关系的功能优势、联系广泛的界别优势,促进根本利益的一致性和智慧、力量的广泛性相结合,推动集中力量办大事和集思广益商量事相统一,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筑牢思想基础和社会基础。

——不断完善专门协商机构工作制度。要坚持实践导向,及时总结完善网络主题议政、委员读书交流、社情民意恳谈、联系界别群众等实践中的创新举措和有效做法,形成新的制度规范。要培育协商文化,秉承中华优秀文化传统,深化政协协商实践,把同心同德、群策群力、求同存异、兼收并蓄、平等包容等理念融入政协制度建设和运行之中,更好彰显专门协商机构的性质定位和特色优势。要严格制度执行,尊崇制度、维护制度,自觉学习和运用制度,推动协商履职郑重有序而又生动活泼地开展。要融入协商体系,促进政协协商同其他协商形式的联系配合,推动专门协商机构在国家治理体系中有效运行。

——着力提升专门协商机构履职能力。加强履职能力建设是专门协商机构更好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所在。要提高同党外代表人士协商的能力,善于做好思想政治引领工作;要提高同部门协商的能力,善于把专业意见转化为政策选项;要提高同界别群众协商的能力,善于当好反映诉求、汇聚民智、凝聚共识的桥梁纽带。要加强培训研讨,注重实践养成,促进委员更好地运用协商规则、掌握沟通方法,做到各抒己见而又乐于互动,谋有差异而又善于求同,使建言资政更有用、凝聚共识更有效。广大政协委员要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更好把报国之志、为民之心和履职之能结合起来,在新征程中展现政协委员的新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