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调研专刊第五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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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专刊第五期

 

政协房山区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11月3日

 

加强体系建设 发挥功能作用

完善我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民进房山支部

 

目前,我区已经进入人口老龄化高速增长期,年增长率达到了4.1%。2010年全区老年人口已经达到了12.2万人,占到户籍人口数的15.8%。预计未来5到10年,全区人口老龄化趋势将进一步加剧,2015年老年人口将增至15万人,占户籍总人口的比例将超过16%,2020年全区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达到17.5万,约占全区户籍总人口的21%。老年人口的急剧增长,老年人家庭的空巢化等社会问题的日益显现,需要刻不容缓地完善并做好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这是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的客观要求。

一、我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现状

居家养老服务是指政府和社会力量依托社区,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等方面的一种服务形式,是对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补充与更新,是发展社区服务、建立养老服务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

(一)我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体制情况。我区于2009年开始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成立了居家养老助残工作领导小组,各街(乡镇)成立了居家养老工作管理办公室,村居设立了居家养老工作服务站,初步形成三级网络管理。招聘录用的130名养老(助残)员于2010年7月上岗,负责宣传居家养老政策和相关规定,对老年人进行巡视和探访,收集、整理、汇总反馈老年人对服务单位和签约服务商服务质量评价信息,完成养老(助残)卷发放、回收、结算等工作。

(二)我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支撑体系情况。目前,我区有托老(残)所481家、老年(助残)餐桌221家、签约服务商30家,基本实现了乡镇区域和需求人群的全覆盖。一是注重队伍建设和服务商的选择。严格服务商准入标准,进行公开招标,实行市场化运做,制定统一的工作制度、服务内容、服务范围和收费标准。二是培育有资质、规模大、服务规范的服务商。如名牌老店-庆丰包子铺、区内餐饮名店-功德福餐饮连锁店、今日东方家政公司等都被列为养老服务范围,今康老年服务公司还把服务内容做成每月100-300元不等的套餐形式,供持券人自主选择。三是扩大老年餐桌、社区托老所、农村老年人互助点覆盖面。各乡镇辖区内的37家公办、民办养老机构全部增加托老所功能;城区居委会、社区服务中心办公场所在100平方米以上的,腾出一间房屋做为社区托老所使用;已建成的155个“山区星光计划”工程,全部免费向老年人、残疾人提供日间照料服务;村(居)委会动员辖区内居民,利用自家闲置房屋开办家庭托老所或老年人互助点。四是充分利用网络资源。为6000名老年人配备“小帮手”呼叫器,提供了更加快捷、便利的居家养老服务。

二、我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政府扶持力度和配套服务设施投入还不够。由于政府没有减免税、放宽经营范围和保证服务场所等相应的扶持政策,目前大多数社区都缺乏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场地,给社区公共服务工作带来很多困难。由于没有企业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的激励机制,企业没有合作参与社区服务的积极性,影响了养老服务项目的拓展。

(二)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尚未形成良性运行机制。目前,从事社区居家养老的服务管理人员基本上是“4050”人员,其中又以年龄偏大的下岗女工居多,她们虽然经过短暂培训后上岗,但没有经过系统的专业训练。相反,一些经过专业系统训练的老年社会工作者和老年护理人员,由于编制待遇等问题的制约,又大多不能进入居家养老服务的领域。此外,居家养老服务人员劳动量大、工资报酬低的问题,也影响了服务队伍的稳定和专业化建设。

(三)一些老年人在接受居家养老服务上认识模糊。一些老年人,特别是农村老年人,其生活水平、社会保障水平和医疗保障水平相对偏低,养老观念、服务消费观念一时很难转变。一部分老年人认为用服务券支付上门人员的服务报酬不如直接把券变成现金发给自己,因此接受服务比较消极,导致部分地区签约服务人员没有对象可以服务。

三、完善我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建议

全面推进和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优良传统、尊重老年人情感和心理需求的人性化选择,是推进“三化两区”建设、促进我区家庭社区代际和谐的迫切需要,是我区“十二五”时期发展服务业、扩大就业渠道和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途径,也是破解我区养老服务难题、切实提高广大老年人生命和生活质量的出路所在。

(一)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大对社区养老服务事业的投入。政府要完善居家养老服务的法规政策,确立居家养老服务的整体发展规划和分步推进计划,做好居家养老服务的经费预算、综合协调和有关监管工作。加强政府财政支持,拨专款用于社区老年服务事业的发展和相关设施的建设。积极倡导、动员、组织、支持和提供资助,帮助社区兴办居家养老服务机构,鼓励个人和社会团体、企事业走进社区兴办各类老年人服务机构,并对愿意在社区建立服务机构的投资者给予政策上的优惠。同时,要明确社区居委会的性质,减少其行政职能,保证有足够的人力精力发展社区养老服务事业。

(二)拓展居家养老服务项目,调整服务内容和服务对象。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需要一个过程,要从老年人实际需求出发。坚持做到:服务内容由易到难,服务顺序由急到缓,服务项目由少到多,服务对象由窄到宽,逐步形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系列。不仅要满足老人在日常生活中衣食住行等方面需求,提供生活照料方面的服务,还要提供文化娱乐场所;不仅着眼于低龄老人、健康老人,更要关注高龄老人和患病老人;不仅关注高收入老人消费,也要为低收入老人提供相应服务。

(三)加强专业化居家养老服务队伍建设。首先要鼓励区内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对居家养老服务人员开展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培训,改善和提高服务队伍的整体素质,考核合格发给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其次要认真落实专业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科学界定居家养老服务中职业社会工作者的岗位和职责,加强对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吸纳与培养。第三要逐步改善和提高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地位和待遇,落实居家养老服务专业人员相应的物质待遇,符合条件的从事居家养老服务人员,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第四要大力吸收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志愿者,创造条件,鼓励??形式的养老服务。

(四)培育居家养老服务组织。按照政府职能转变以及与企业、事业、社团分离的原则,对居家养老服务中能够与政府剥离的服务职能,都要尽可能交给社会组织和非营利机构,交给市场和企业。政府应积极培育、规范管理各类居家养老服务组织,鼓励居家养老服务向连片辐射、连锁经营、统一管理的模式发展,扩大就业渠道,拉动经济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