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调研专刊第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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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专刊第一期

 

政协房山区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10月16日

 

 

对我区残疾人就业状况的调查与思考

区政协委员 王红英

 

就业是民生之本,是残疾人提高自身社会地位、改善生活状况、实现人生价值和小康目标的重要途径,更是残疾人脱贫解困的金钥匙。近年来,我区残疾人就业工作在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与党的十八大要求相比,与全区当前的发展形势相比还存在着就业水平低、结构不合理等诸多问题和不足。为此,区残联对全区残疾人就业状况做了详细的调查研究,找出了切合实际的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方法。

一、全区残疾人就业现状

截止2012年12月底,全区共有持证残疾人35281名,就业年龄段残疾人18816名,有劳动能力的12400人,其中,农村户籍7614人,城镇户籍4786人。残疾人就业总数9238人,占就业年龄段有劳动能力残疾人总数的74.5%,其中,城镇就业2928人,农村就业6310人。按比例就业1534人,集中安置1022人,残疾人自主创业个体就业422人,灵活就业1220人。扶贫基地带动就业1301人。未就业残疾人总数为9578人,其中,农村户籍未就业的6593人,城镇户籍未就业的2985人。

二、残疾人就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残疾人就业比例较低,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

从2012年7月《房山区就业年龄段残疾人就业状况普查》看,参与普查的就业年龄段残疾人共17754人,8989人已实现就业,仍有9165人未就业。已就业的残疾人也存在着就业不稳定的问题,每年有相当一部分残疾人要重新找工作。未就业的9165人则是更加困难的群体。这部分人群中,48.9%为重度残疾,难于就业;其他残疾人由于年纪大,学历水平和技能水平低等原因,影响了其就业。还有部分依靠低保生活或者家庭条件较好的残疾人,不愿意外出工作。

结构性矛盾较为突出。主要表现在:残疾人的总体知识水平、职业技能水平偏低,难以适应用人单位的岗位需求。就业年龄段的残疾人,四成以上(43.6%)为初中学历,19.6%为高中(包括高职),13.3%为小学,还有10.3%的残疾人不识字。而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残疾人仅为8.0%。就业能力较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残疾人较少,为174人,占总体的0.9%。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残疾人中,绝大多数为初级和中级资格证书,其中37.4%为初级职业资格证书,35.8%为中级资格证书。

(二)就业服务条件上不十分完备,不能满足残疾人服务需求

服务体系不完善、资金投入不足、服务设施不完备、服务手段落后,尚不能完全满足残疾人的服务需求。一方面,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硬件条件尚不完善。目前,我区还没有建立残疾人就业服务大厅,尚不能为残疾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就业服务,社会就业服务资源也未得到有效开发。另一方面,残疾人就业登记率较低。据调查,有就业愿望的残疾人中,70%未进行过任何求职登记,无法得到就业指导、培训、推介,完全依靠自身的资源寻找工作。残疾人选择工作意向性差,多数人不知道应该从事哪类工作,加之残疾人因身体、技能等自身条件的限制,在竞争中明显处于劣势,就业难度更加突出。

(三)集中就业人数减少,融合就业困难较大,自主创业有待提升

福利企业曾在残疾人就业工作中处于主导地位,但受市场环境、国家政策等多种因素影响,其数量已由过去的上百家减少到55家,安排残疾人就业的人数1110人,减少人员达13%。残疾人就业规模、就业层次较低、就业稳定性差,残疾人自主创业增长速度较慢。据统计,2009年全区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个体就业为92人,2010年为113人,2011年为118人,有28名城镇籍残疾人、295名农村籍残疾人实现了就业。但由于部分残疾人在市场竞争中不懂经营、对市场的认识缺乏认识,有84名残疾人经营者已退出市场,占扶持总人数的26%。

(四)就业政策宣传薄弱,企事业单位对残疾人就业重要性的认识水平有待于提高

《残疾人就业条例》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残疾人的政策宣传还不够到位,缺乏深度和广度。全社会扶残助残的氛围还不够浓厚,用人单位对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意识还不够强,可供残疾人就业的岗位还不够多。一些歧视残疾人、损害残疾人权益的现象还时有发生,部分残疾人自身对法律法规知识也知道的不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不强。

(五)就业残疾人的总体收入较低,残疾人生活水平提升较慢

城镇就业残疾人的平均月收入为1610元,仅为北京市城镇居民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29.4%;农村残疾人的收入水平则更低,从事农业生产劳动的残疾人平均年收入为6117元(平均为510元/月),相当于北京市农民平均年收入的46.1%,仅相当于城镇已就业残疾人平均工资收入的31.7%。实现残疾人的收入翻番,缩小与健全人之间的收入差距还任重道远。

三、推进残疾人就业工作实现新跨越的建议

残疾人就业工作是一个系统工作,不是一个部门、一个单位能够独立完成的,它需要社会各界要高度重视、齐心协力、共同参与,真情关注、真心支持残疾人就业工作,千方百计为残疾人就业谋出路、想对策、建平台,努力培育就业增长点,不断扩大就业规模,促进残疾人就业向质量就业型、绿色就业型、知识就业型、创业就业型转变,为残疾人创造千万个人生出彩的机会,开创一个就业工作的新局面。

(一)积极构建一个完善的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

要进一步完善残疾人就业服务政策措施,将残疾人就业求职登记、职业测评、咨询服务纳入人力资源市场信息服务系统,并覆盖到乡镇、街道、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设立乡镇、街道、社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指导站,努力构建一个服务措施完善、服务设施健全的区、街(乡)、社区(村)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使残疾人就近就便实现求职就业愿望。

切实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按照《区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标准》,规划建设区残疾人就业服务大厅,完善软硬件设施条件,着力打造一个集残疾人求职登记、职业指导、培训、推荐就业“一条龙”式服务平台,有效满足残疾人求职就业需求,帮助更多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残疾人实现就业。

不断强化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抓好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做好相关残疾人就业服务工作,切实增强社会各界对残疾人就业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树立科学发展、融合发展、依法发展、创新发展理念,积极营造一个人人关心残疾人就业工作、人人支持残疾人就业的社会良好氛围。

(二)大力拓展四条就业途径,为残疾人就业提供精细化服务

1、有效夯实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工作基础。切实加强与区委组织部、国资委、人力资源、工商联等部门的密切合作,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形成残疾人就业工作合力,增加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数量,不断扩大残疾人就业人数,使更多的残疾人能够拥有更加稳定的工作。一是要积极推进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按比例就业工作。发挥好国有企业在安置残疾人就业中的带头作用,依法推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使更多的残疾人在区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就业发展。同时,大力推进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二是针对私营企业未审核数量大,安排残疾人就业单位比例低的情况,不断加强私营企业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协调大力宣传促进残疾人就业各项优惠政策,提高私营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比例。三是与相关部门联合举办残疾人专场招聘会、残疾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座谈会、供需对接会等形式的招聘活动,促进更多的残疾人实现融合就业。

2、积极推进残疾人自主创业和重残人居家就业工作。一是根据自主创业残疾人和有自主创业愿望残疾人的基本情况、服务需求,聘请创业培训师,以定期集中辅导、预约咨询、结对服务等方式,为残疾人提供创业政策指导、传授创业知识;以残疾人专门协会为纽带,开展残疾人创业明星评选活动。通过各类媒体大力宣传残疾人创业明星的事迹,激发残疾人自强、自立的创业热情;举办残疾人创业明星座谈会,邀请残疾人创业明星现身说法,介绍自己创业的经验和体会,鼓励更多的残疾人实现自主创业。二是以残疾人温馨家园为依托,选择诸如网店经营、手工编织、十字绣、仿真花制作等一批适合残疾人居家就业的项目,加强政策和技术扶持力度,帮助那些不适宜外出就业的重残人实现居家灵活就业,增强其自强、自立的能力,有效提高重残人的家庭收入。三是以残疾人职康站为阵地,组织劳动年龄段的智力残疾人、稳定期精神残疾人参加简单劳动,为其提供技能训练、康复训练和托管养护等综合性、公益性服务,在使服务对象身心得到有效康复的基础上,逐步实现正规就业和庇护性就业的有效结合,努力提高残疾人的工资性收入。 

3、不断强化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力度。进一步整合社会培训资源,利用区内的各类残疾人培训机构,通过定单、定岗等培训方式,组织残疾人培训机构深入乡村、社区,开展适合残疾人特点的专业培训服务,诸如,种植养殖、电脑操作、市场营销、家政服务等专业知识,有效满足残疾人的培训需求,提升残疾人的就业能力;定期检查、指导、评估残疾人培训机构的培训情况和效果,确保培训工作有的放矢、措施到位、成效明显。

4、努力提升农村残疾人扶贫助残基地建设水平。以全区31个扶贫助残基地为阵地,建立房山区扶贫助残产业协会,加大产业研发力度,统一包装,统一销售,建立产品营销网络,强化品牌形象宣传,形成一个扶贫助残产业龙头,推动扶贫助残工作向产业化、集团化发展。建立全区扶贫助残产品展销中心,集中宣传展示、销售扶贫助残产品,树立品牌形象,形成拳头产品。通过扶贫助残产品的产业化建设,使更多的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现就近就业、稳定就业,增加收入、提升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