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有效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院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7-04-29 放大 缩小 关闭 浏览量:

关于对有效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院的建议

马连杰

 

近年来,随着大批农民搬迁上楼或进城买房置业,农村闲置或荒废宅院日渐增多。据统计,京郊农村有闲置农宅的村占81.3%,闲置面积占宅基地总面积的5.3%。其中,房山占31.9%,在京郊比重最大。有的村甚至有八成农宅院落长期闲置,很多成了危房,逐渐荒废。

农村闲置宅院大体上可分为闲置农宅和闲置场院两类。仅以山区为例:在10个山区乡镇118个村中,有闲置农宅6483个,15户以上整片闲置农宅114片2704个;15户以下零散闲置农宅3779个。闲置场院104个,占地面积360.3万平方米,其中建筑物7.7万平方米。

这些年,随着山区产业转型,有些乡镇已经开始着手闲置宅院的盘活利用工作。如佛子庄乡以政府为主体,引进社会资本,以“118”模式盘活闲置房屋,修缮后进行二次开发利用,打造“第三空间”,已经装修完成30多套宅院,并实现了9套宅院的试运营。这是对山区闲置宅院的创新利用,前期规划及建设也很好,但发展后劲儿不足,真正租出去的不多,实际效益不高。

通过深入调查,发现闲置宅院盘活主要存在三个问题:

一是整体大气候还未形成;二是宣传力度不够;三是发展模式单一。

在加速推进新型城镇化的背景下,合理盘活利用现有闲置宅院,统筹解决城市建设土地短缺和农村宅基地闲置的双重问题,已经迫在眉睫。结合“新三起来”工程、农村经济转型发展、清退低端产业等,有力推进,互相搭台,共同促进,充分释放农村闲置农宅这批资源,通过项目转移、整合利用,缓解城镇用地、工业用地的短缺问题。

第一,充分调研、顶层设计。应由区政府出面,组织相关部门成立专门机构,深入调研闲置宅院现状,了解整合盘活利用存在的问题、困难、方向,制定配套机制,设计摸索适宜出路。要研究确定“闲置宅院盘活利用发展规划”,根据不同位置、发展环境、开发模式等制定针对性措施,形成具有指导性的政策体系;尤其要根据需求,综合考虑,制定相关扶持政策。此项工作,是农村工作在新形势下的一次创新,既没有成熟的政策,也没有操作章法和统一的标准,需要有关部门以负责的精神认真探索,特别要注意搜集这方面的典型案例,总结出经验、教训,结合我区实际适度推广。另外,加强制度管理,对土地性质、宅院面积、产权所属、经营状况、利润分配等要严查严管。

第二,规划先行、确保权益。要因村制宜,制定合理的村镇规划,将农村住宅纳入规划范围,把水、电、路、讯、医疗等配套设施融入规划,引导农民向集镇化、规模化发展。要充分考虑农民利益,通过实现信托化经营,把农民闲置资产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即化解经营风险又实现市场化经营。

第三,加大宣传、创造氛围。利用多种媒体,采取多种渠道,广泛开展立体化宣传。既要对公众宣传,提高社会认知度;更要对百姓宣传,盘活农宅先要“盘活”农民传统思维方式,在尊重农民意愿基础上理性推进;还要对党员干部宣传,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为最终标准,既保护农民土地财产权利,又要让集体有收益,从而提高镇村干部的积极性,让农民自主积极地将闲置宅院流动起来。

第四,创新模式、协同发展。创新农村闲置资产管理经营方式,通过不同的模式把农村闲置宅院利用起来,错位经营、协同发展。要结合农村集体土地确权颁证工作,引导农民合理行使宅基地使用权,成立农宅合作社,让闲置农宅“动”起来、“火”起来。农民成为农宅合作社“股东”,不仅有固定的租金,还能按股分红。可以发展民俗旅游,打破区域,发展乡村主题连锁酒店;可以发展休闲养老,为社会养老减压;也可以打造乡村文化体验馆,展现农耕文化,体验农耕乐趣。在这里也请政府考虑对发展好的、带动强的农宅合作社予以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