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完善我区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7-04-29 放大 缩小 关闭 浏览量:

关于对完善我区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议

高  峰

 

区委七届七次全会提出房山要建成生态宜居示范区,我们认为,完善的公共交通服务体系应该是一项重要标准。这几年,随着我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水平的快速提高,大量的农民变成了市民,同时新城如长阳、窦店等地区还吸引了大量市中心人口入驻,居民对公共交通服务的需求和要求也随之越来越高。公交问题已经成为全区社会关注的热点。区政府近几年不断加大对交通基础设施的投入,全面提升城市公交服务水平,极大地方便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但相对于群众的需求和要求仍存在差距。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大部分公交场站面积不足,导致停车拥挤,隐患明显;二是公交场站不足,开通新线路及车辆运营调度受到影响;三是现有公交场站绝大部分为企业租用,因涉及土地产权等问题,导致加油、加气站等配套设施不能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这些问题都严重制约了我区公共交通事业的发展,是建设生态宜居示范区必须面对的一个现实问题。

在国家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公共服务领域的背景下,如何加快公交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其功能并使之高水平地运行,是值得关注和研究的课题。为此,我们在众多交通基础设施中重点着眼于公交场站进行了调研,并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引社会资本,破解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建设难题。对于破解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建设难题,国务院、交通部、住建部和北京市都有相关的精神,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进入。在这方面,区委区政府大胆创新、积极探索,在引入社会资本参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我区已有成功范例。比如,区交通局与市京投公司合作建设的长阳市政综合用房项目已建设完成即将投入使用。这个项目的基本模式是政府提供交通基础设施用地,企业投资建设,建设完成后将公交设施部分交由政府使用,其余部分留给企业进行商业经营,用于补偿企业投资。这种模式的好处是政府无需为交通基础设施进行资金投入,减轻了财政压力;企业也从中获得收益;场站功能也得到丰富和完善,市民受益,这是一个多赢的结果。

二是政府能够出台完善公交场站供地政策和文件。明确土地的代征、代建或无偿划拨性质,可以配置商业指标,便于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建设、经营或直接由企业建管政府购买服务。同时,政府还需要明确工商、税务、卫生、环保和消防等部门可以为与公交场站一体开发的商业办理相关开业和经营手续。

三是将公共交通站场和配套设施纳入城市项目同步建设。合理规划、科学设置公交车停靠站点,加快建设港湾式停靠站,配套完善公交停车场、保养(维修场)、候车亭等设施;将公交站场作为新建居住小区、大型公建设施等工程项目配套建设的一项内容,实行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同步交付使用,并将公交场站建设费用纳入工程预算之内;在新建改建道路,预先考虑设置港湾式公交停靠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