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区古村落保护情况的调查报告

发布时间:2017-04-29 放大 缩小 关闭 浏览量:

关于我区古村落保护情况的调查报告

区政协副主席 李惠英

 

配合市政协的统一部署,今年,我们对古村落保护情况进行了调研。委员们深入到水峪、南窖和黑龙关三个古村落进行考察,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          房山区古村落基本情况及特点

房山是文物大区,历史上古村落众多,截止到上世纪六七十年代,保存比较完好的古村落在平原、山区和丘陵都有分布。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居住条件的改善,许多古村落特别是平原地区和城镇周边的古村落逐渐消失,得以保存的大多分布在山区和丘陵地区。经初步调查和乡镇自荐、调查组审核,目前确定房山区基本符合传统古村落条件的村有11个,经全国专家议审小组审核被提名的古村落5个,分别是大石窝镇的石窝村,南窖乡的水峪村、南窖村,佛子庄乡的黑龙关村,史家营乡的柳林水村,其中,水峪村入选中国传统村落名录。以上古村落概括起来有以下特点:一是历史悠久,地方特色突出。5个古村落的历史都在600年以上,其中,石窝村的汉白玉开采、雕刻史可追溯到隋代,该村的雕刻工艺完整,兼收并蓄、自成一体,因具有久远的历史和独特的地域性与民族性而享誉中外。黑龙关村因关成村,因潭而名于五代初期,历史有上千年,关村一体,山水庙村交融。南窖村和水峪村因明初大移民而兴,因煤炭开采销售而盛,古民居、古庙观、古商铺、古戏楼,处处都彰显着北方古商镇的繁华。二是文物遗迹多,文化价值高。5个古村落中有古寺庙13座,古石碾128盘,还有古钟楼、古书院、古赌坊、古戏楼以及壁画、石刻等文物,特别是黑龙关龙王庙石碑由元代著名史学家、文学家、翰林学士欧阳玄撰文雕刻,清雍正皇帝御赐“甘泽普应”之匾,乾隆帝御提“御四海,济苍生,功能配社,驾六龙,享庶物,德可参天”联更具有较高的文化价值。三是民俗文化种类多,流传广。房山的山区是古村落相对集中地区,北甘池的太平鼓花会、石窝石雕技艺传统、北窖村的银音会、黄山店的大鼓会、周口村的少林会、孤山口的旱船会、长沟峪的高跷会,天开的龙灯会、狮子会、礼佛会、铜锣会等等各种花会不下几十种,尤其是山梆子戏、灯笼会、中幡等民俗文化深受群众喜爱,流传至今,其中,水峪村的中幡入选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二、          古村落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管理工作起步晚、部门多,难以形成合力。由于古村落保护工作起步晚,一直没有得到较高的重视和保护资金投入,加之村民改善居住条件需求强烈,造成许多古村落消失、文物损毁,令人惋惜。即使现存的古村落由于年代久远,许多古文物、古民居、古商铺也存在不同程度的破损,风雨飘摇,亟待抢救性保护。国家四部委《关于切实加强中国传统村落保护指导意见》出台后,引起了各级政府部门对古村落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农委、文委、建委、规划分局和旅游委都结合职能被赋予了一定的管理职责。但由于多部门共管,有些职能交叉,缺乏有效协调,难以形成工作合力和政策集成。

(二)宣传工作不到位,保护意识有待加强。由于古村落的古民居、古商铺大多都未列入文物保护等级,加之房山区内文物保护单位众多,文物保护部门没有精力考虑古村落的保护问题,更缺少专项资金对古村落进行修缮,因而造成基层干部和民众对古村落的保护意识不强,认为古旧民居是贫穷落后的象征,并未认识到它的历史价值和文化价值。

(三)古村落文化遗产安全隐患多。农村古村落、古建筑大多象珍珠一样,散落在相对偏僻、经济不够发达的地方,并且年代久远,破败严重。除了为数不多的古村落被列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得到较好保护外,大多是“散落乡间无人识”,处于自生自灭的状态,随时处于水火雷电等灾害的威胁之中,亟待加以保护。

(四)古村落文化遗产保护、修缮经费不足。目前古村落内有相当一部分文物古迹由于年久失修损坏严重,虽然部分乡镇、村自筹资金进行了修缮,但保护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后期维护、管理也尤为重要,比如南窖乡两个村修缮和维护每年需要资金不少于500万,抢救性保护一次性需要资金不少于1800万元,做为乡、村两级都无力承担这笔资金。

(五)交通不畅,基础设施落后。现存的古村落大多处于经济欠发达的山区,道路等级低、交通封闭,水电气等基础设施落后,居住条件差,不仅影响古村落的保护,更影响开发利用。

三、加强古村落保护的几点建议

古村落是乡村民俗文化的载体和活化石,保护古村落就是保护乡村文化的传承,这是功在当代、造福子孙的大事,也是各级政府共同的责任。鉴于目前保存比较完好的古村落越来越少、且越来越紧迫的实际,应尽快对已经专家审定的古村落进行挂牌保护,以强制性措施,严禁一切未经文物部门批准的在古村落内的拆建行为。

(一)强化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保护意识。提高全社会对古村落的保护意识是做好保护工作的前提,应借国家四部委会议的契机,充分利用纸制、电视和网络等媒介广泛深入地宣传古村落保护的重要意义,宣传本市现存古村落的保护情况及传统民俗文化的传承发展情况,让全社会都了解古村落的珍稀性和保护的重要性,增强对保护古村落工作的认同感。同时,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印发宣传册,由乡村干部深入古村落上门入户进行宣传教育,使古村落的居民了解古村落的历史价值及将来的开发前景,增强其对居住房屋的自我保护意识,杜绝因改善居住条件而造成的损毁。

(二)整合行政资源、完善集合政策。目前与古村落保护工作有关的部门有农委、建委、文委、旅游委和规划部门。管理部门多本是好事,但由于条块分割可能出现管理混乱或都管又都不管的现象。因此,应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确定牵头单位,成立古村落保护办公室,建立部门协调联动机制,整合行政管理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在此基础上,出台古村落保护政策,将农委的新农村建设政策、文委的文物保护政策,旅游委的民俗村、民俗户政策进行整合,形成完备的古村落保护与开发政策,避免政出多门,互不相干或政策抵触。

(三)坚持规划先行,切实做好古村落保护与修缮工作。鉴于古村落修缮的特殊性,应由文物管理部门请相关专家成立古村落保护专家组,参与古村落规划方案的制定,并全程参与古村落文物的修缮工作,确保修旧如修,不破坏文物和古村落的原有风貌。此外,应对古村落的道路、卫生、上下水、周围环境等设施进行整体规划,为保护和开发奠定基础。

(四)建立资金投入机制,加大保护资金投入力度。一是建议由财政拿出专项资金对古村落的道路、上下水、供电、供气等基础设施进行改造修复,对周边环境进行整治,彻底改变古村落封闭落后面貌。,二是建立固定长期的古村落维护投入机制,每年给予古村落一定的维护资金,使古村落得以保护。三是打破现有的文物保护等级限制,特事特办,拿出专项资金对古村落内的文物进行抢救性维护和修缮,避免文物的损坏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