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我区城乡垃圾治理的几点建议

发布时间:2018-01-12 文章来源: 放大 缩小 关闭 浏览量:

关于加快我区城乡垃圾治理的几点建议

民盟房山区总支 区政协城建环保委 张海波

 

各位领导、各位委员:

按照北京建设“四个中心”的功能定位,房山正在全力打造生态宜居示范区。在实践中,如何解决好城乡垃圾治理问题,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需求,已经成为重要课题。

对此,我们就广大群众关心关注的城乡垃圾治理不平衡、垃圾资源化利用率不高、垃圾分类机制不完善等问题提出一些建议,供大家参考。

第一,建立城乡统筹的垃圾治理体系,形成长效机制。一是编制房山区城乡统筹环境卫生管理建设规划,打破垃圾管理城乡二元化分治局面。将环境卫生专业规划纳入房山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实施计划。科学制定城区、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三个重点区域的环境卫生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建立房山区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一体化体系,确保城乡垃圾处理统筹体系推进。二是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推进城乡环卫公共服务均等化,吸引有实力的工商企业投入城乡垃圾处理开发市场,建立城乡一体垃圾分类处理的“市场运行为主、政府引导为辅”的长效运行机制,完善经济承包责任制和专业服务公司合约制运作模式,逐步推进环卫作业服务市场化进程。三是推行城乡垃圾标准化管理。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作业标准的垃圾处理专业服务公司予以淘汰。

第二,大力扶持社会资本参与垃圾资源化项目。垃圾被称为放错地方的资源。大力发展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是减少垃圾总量,实现资源再利用的最好选择。重点扶持一批餐厨、企业废弃油脂、建筑垃圾处理利用的环保企业发展。一是对于介入相关项目的民营企业开通绿色通道,并给予税收减免。二是将再生资源产品纳入政府采购目录,对于区级重大项目,可强制性使用一定比例的可再生材料,鼓励引导全社会消费再生资源产品。三是积极推行城乡垃圾分类投放,为相关企业提供原料。制定垃圾分类与处理指导目录、实施细则,为城乡垃圾治理提供切实可行的规范指导,实现城乡垃圾治理的制度化管理。依据房山实际,制定餐厨、建筑垃圾收集处置的相关地方性规定,将餐厨垃圾和建筑垃圾的再生利用由倡导性行为上升为刚性要求,逐步扩大垃圾的资源化利用。

第三,明确各类主体责任,加强监管一抓到底。一是完善城乡垃圾考核监管。实行层级负责制,区、乡镇街道、村一级对一级负责,一级督查一级。区级督查考核由区城市管理局委牵头负责,城建、环保等部门共同参与,实行“一月一调度、每季一督查一排位、年终一考评”的方式,对全区各乡镇街道治理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同时,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对区级和乡镇环境卫生管理、生活垃圾治理的综合绩效进行监测和评估,定期通报垃圾清运量、保洁员上岗等情况,作为考核量化的指标。二是强化建筑垃圾管理责任落地与执法监督。统一管理建筑垃圾的处置和利用工作,大力打击建筑垃圾非法倾倒行为,强化执法检查,规范运输行为,实现建筑垃圾“源头严管、路面严查、末端严处”的综合管理目标。三是加大餐厨垃圾监管。一方面要指定有资质的餐厨垃圾回收单位与餐饮经营酒店、餐馆及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食堂签订餐厨垃圾回收协议。另一方面,出重拳对餐饮未按要求设置隔油装置的依法进行严肃查处,督促并要求企业对废油脂进行充分回收,保障餐厨垃圾集中处置的主要副产品产量,提升餐厨垃圾处置业的经济附加值。四是突出党建引领,形成垃圾分类的监督机制。在城乡社区、村积极探索试点建立基层干部包片、党员包户的监管机制,形成网格化的干部、党员监管居民垃圾分类投放体系,让垃圾分类投放逐步成为全民的自觉自愿行为。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