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房山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0-01-02 文章来源: 放大 缩小 关闭 浏览量:

关于加快房山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建议

区政协城建环保委 相国强

 

各位领导、各位委员:

建筑垃圾是指新建、翻建、扩建、维修、装修、拆除建筑物或构筑物,地震等自然灾害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废弃物。从我区情况看,随着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深入推进,大规模拆除违建、棚户区改造等工作集中展开,建筑垃圾增速加快,每年产生各类建筑垃圾160200万吨。

建筑垃圾资源化,是指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分级破碎、筛分,生产出可取代天然砂石的骨料,制成再生混凝土、再生无机料、再生砂浆和再生预制构件等再生产品,继续投入到建筑的制造中。目前,从社会共识、政府推进、技术探索等方面看,建筑垃圾资源化、减量化条件已具备基础。

我区高度重视建筑垃圾资源化、减量化工作,走在了全市前列,已设置资源化处置场所6处,分别设置在长阳、阎村、河北、长沟、西潞和琉璃河等乡镇街道;消纳场所1处;应急处置点1处。垃圾资源化处置能力不断增强。

尽管我区在建筑垃圾资源化、减量化方面取得很大成绩,但一些问题依然存在,主要表现是:

建筑垃圾收集处理未实现全覆盖;建筑垃圾监管难;再生产品利用率和市场占有率不高,使企业盈利点减低,可持续发展面临挑战。

针对以上问题,特提出加快房山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有关建议。

(一)抓好建筑垃圾处置厂(站)建设,实现全覆盖。

针对我区建筑垃圾存量大、增速快、非法倾倒现象严重的现状,在强化监管的同时,建议加快建筑垃圾处置厂(站)建设,实现建筑垃圾处置专业化、规范化。北京城建华晟公司是建筑固废资源再利用专业公司,入驻房山后,已回收建筑垃圾200万吨,年处理建筑垃圾100万吨,其再生产品用于新机场建设,区委区政府给予了充分肯定。建议建筑垃圾存量大、产生量多的乡镇街道,进一步密切与该公司的合作(机械设备可移动),深化关系,统筹兼顾,加快全区建筑垃圾的处置工作。

(二)抓好源头管控,实现减量化。

建议优化建筑设计减少废弃物排放,鼓励采用标准化建筑设计,合理选购材料和构件,充分考虑土石方挖填平衡和就地利用,努力延长建筑物使用寿命。要通过严格施工执法,推动施工单位加强现场管理,提高施工质量和施工精度,减少施工过程垃圾的产生量。

(三)抓好推广利用,实现垃圾资源化企业发展壮大。

根据京管发【2018142号文件精神,市政、交通、园林、水务、河道治理、保障房建设等政府性投资工程,在技术指标符合设计要求及满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应优先在指定工程部位选用建筑废弃物再生产品,使用比例不低于10%。鼓励非政府投资工程、社会投资工程积极使用再生产品。同时,对使用再生产品的企业给予政策和税收优惠。政府性工程应率先示范,当好表率,最大比例使用再生产品。如果我区市政交通、园林绿化、河道治理、保障房建设等政府性投资工程100%使用建筑固废资源化产品,那么区政府给予建筑垃圾处理45/吨的补贴就会相抵消,这样做到双赢也能促进企业发展壮大。

(四)抓好监管执法,实现震慑效果。

面对目前存在的建筑垃圾乱倒乱放、偷运偷倒等行为,区城市管理委、城管执法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以及乡镇街道要密切合作,加大日常巡查强度和密度;配齐现代化通讯及影像取证设备,充分发挥房山城乡管理指挥中心平台作用,保持高压态势,坚决打击非法倾倒垃圾行为,确保建筑垃圾得到有效处理。

(五)抓好费用环节,实现回收、运输、消纳一体推进。

建议在拆除建设工程中(特别是拆迁拆违行动),适当提高拆迁拆除费用。目前我区拆迁拆除费用低,拆除公司压低竞标价格中标,但无力承受运输和消纳费用,导致拆除的建筑垃圾就地堆放或者随意倾倒。要进一步规范拆迁拆除费用的发放,发放前由消纳场出具建筑垃圾消纳证明,报主管部门审核后,前端与终端对单,一致后方由建设单位将拆除费用发放给拆除公司。

以上是关于加快我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相关建议,不妥之处,请各位领导和委员批评指正。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