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推动我区农业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3-08-24 文章来源: 放大 缩小 关闭 浏览量:

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推动我区农业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

区政协农业农村委 民盟房山总支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国际教育学院院长 赵庶吏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委员: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我区有很好的发展,初歩形成了以家庭农场(专业大户)为基础、农民合作社为中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骨干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为我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起到重要推动的作用。然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也存在着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种类全、数量多,但规模档次不高,示范引领作用不强,产业链条不长,管理不规范;优质技术、经营管理人才短缺;融资困难,比较效益偏低,经营风险大;联农惠农方式偏弱,辐射带动能力较差;支农惠农政策不完善,主管部门业务指导不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社会地位、政治待遇有待提高,投入保障有待探索和改进等问题。

鉴于以上问题,为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动我区农业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建议:

1、营造良好经营环境,夯实“设施”奠基石

一是要给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一个良好的经营环境,要有稳定的政策供给,放水养鱼,逐步规范。二是要开展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补齐交通、公共设施、生产设施、防灾减灾救灾设施等基本要素。三是要加快农业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的覆盖,保障便捷高效的信息服务。

2、探索新体制机制,给足“扶持”助推器

近来,国家相继出台了多个文件,鼓励和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希望行政部门要深入研究,结合实际,出台我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评优创先、政策扶持、项目倾斜等政策,包括普惠性补贴、农业保险保障体系、信用贷款、风险补偿、税收优惠和减免等,有效分担农业生产风险和市场风险。同时,鼓励企业把试验示范园区、技术推广中心、直采供应基地等建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覆盖全产业链条的服务和产品,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

3、提供人才供给路径,配好“头雁”领航者

一是加大教育培训投入。要针对生产经营、专业技能和专业服务等特点和需求,进行差别化的培训,为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壮大提供人才支撑。二是选聘辅导员。利用国家建立辅导员资源库契机,建立我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队伍,从乡土专家、大学生村官、企业和社会组织经营管理人员、示范社带头人、示范家庭农场主等选聘一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点对点指导服务。

4、拓展新产业新业态,打好“特色”资源牌

一是充分整合资源,突出都市农业特色。深入挖掘区域自然资源、文化遗产、闲置农房等推进农业与旅游、文化、生态等产业深度融合,探索现代都市农业与康养农业、创意农业、休闲农业及农产品加工、农村电商等项目的有机结合,延伸产业链和价值链,分享一二三产融合、二三产增值收益,让资源变资产,用特色树品牌。二是创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补齐短板。遴选有意愿、有实力的农民合作社联合社、涉农服务企业或社会组织,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通过购买服务、挂牌委托等方式,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政策咨询、运营指导、财税代理服务。三是鼓励合作社创办公司,参与包括土地整治、现代农业设施等乡村发展建设。

5、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构建“利益”共同体

鼓励农业经营主体构建成为紧密的利益联结体,通过资金、技术、劳动力等要素的投入和合作,实现生产资源、信息资源的共享。支持农民合作社依法自愿兼并、合并或组建联合社,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组建行业协会或联盟,全面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竞争力。引导农业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逐步构建分工协作、运行高效的多层次、多主体的农业社会化经营和服务体系,通过统一生产、统一营销、信息互通、技术共享、品牌共创、融资担保等方式形成稳定利益共同体。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