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筹建房山少年宫良乡新宫的提案及办理情况

发布时间:2020-10-27 文章来源: 放大 缩小 关闭 浏览量:

关于筹建房山少年宫良乡新宫的提案

提案人  马军

问题及分析:

 目前,我区由教委直属的校外教育机构仅为房山区少年宫一家,位于城关街道东大街21号。机构承担着全区中小学生和少年儿童校外教育活动的组织、服务和研究等职能,为学校课外活动提供咨询和指导,是我区校外教育的活动中心、指导中心、服务中心、研究中心和示范中心。机构建成于1986年,占地面积6221平方米,建筑面积3851平方米,现有各类专用活动室26部和1部多功能小剧场。受场所和设施限制,机构目前仅能满足300人同时活动,年均参加小组活动仅在5千人次左右,活动项目不足50项,3D打印、航模、游泳、足球等活动和大型演出、比赛无法开展。机构现址无论从布局、规模还是设施来看,都不能满足全区中小学生,特别是良乡、长阳及周边人口聚集地区近50所中小学、近5万学生参加校外教育活动的需求,也达不到《北京市校外教育机构办学条件标准》所规定的基本标准,与房山教育整体发展水平极不协调和匹配。为此,在我区良乡或长阳核心区,尽快建设一所高标准的现代化校外活动场所,十分必要和迫切。几年来,少年宫新址建设已多次列入我区发展规划和教育重点工作。但由于种种原因,至今没有落实。

建议

 1.在“十三五”期间在良乡或长阳地区新建一所高标准的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

 2.新址建设应依据《北京市校外教育机构办学条件标准》进行选址和设计,能够较好满足学生校外教育活动基本需求。

 3.新址用地规模建议达到《北京市校外教育机构办学条件标准》一级规模,用地面积不小于20000平方米,其中室外综合用地不小于10000平方米。满足建筑及附属设施、室外活动场地、停车用地、绿化用地等需要。

 4.新址建筑规模建议按照《北京市校外教育机构办学条件标准》建设,建筑使用面积不少于12000平方米。能够保障50项以上兴趣小组活动,同时容纳总人数2000人。建筑包括教育活动用房,办公用房,生活用房等。教育活动用房以满足教育活动需要为配置原则,包括兴趣小组活动、群众活动、社团活动、游戏娱乐活动等用房及剧场、展览厅、天象厅、综合活动厅、演播厅、排练厅、图书馆、游泳馆、体育馆(运动场)等。办公用房包括办公室、会议室、卫生保健室、档案室、文印室、传达室、值班室、机房等。生活用房包括食堂、卫生间、宿舍、仓库、配电室、车库(位)、自行车库(棚)、水房、锅炉房、调压站等。

 5.新址设备配置建议按照《北京市校外教育机构办学条件标准》和活动需要配备,包括通用教育活动设备、专用教育活动设备、场馆设备、办公及生活设备、安全设施设备和网络终端及现代化网络设备等。如课桌椅、办公桌椅、文件柜、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电话、多媒体设备、照明设备、通风换气设备、监控设备、宣传设备、防火设施、无障碍设施和科技、艺术、体育活动设备、器材、用具等。

 6.为适应时代发展和职能转变,同时参照市少年宫和各区少年宫前例,新址校外教育机构建议命名为“房山区学生活动管理中心”,与现有区少年宫合并,同时保留“房山区少年宫”名称和现址,在良乡和城关地区形成两个校外教育活动基地。

 7.按照《北京市校外教育机构办学条件标准》,房山区学生活动管理中心建议参照完全中学建制,根据校外教育机构实际工作需要,合理配备教职工编制。


关于筹建房山少年宫良乡新宫的提案

办理情况

承办单位  区教委

 

一、房山少年宫的现状与分析

    房山区少年宫现址位于城关街道东大街21号,是房山区唯一一所青少年公益性活动场所,目前主要承担着房山区23个乡镇近10万中小学生校外教育的组织、服务、研究等职能和重任。现有的少年宫址机构建成于1986年,占地面积6221平方米,建筑面积3851平方米,现有各类专用活动室26部和1部多功能小剧场。不论从供给能力、布局还是规模来看,都不能满足房山区目前青少年校外活动的需要,也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要求不相适应。

二、截至至2020年9月房山少年宫新宫建设工作进展情况

    少年宫新址建设已列入我区发展规划和教育重点工作。但由于种种原因,至今未能落实。

    该项目自2008年起,我委便启动了该项目推进工作。当时,区政府决定在长阳镇广阳A区建设房山区少年宫新宫。房山区教委编制了《项目建议书》。计划总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2014年,又计划在长阳西站地块上建设少年宫;2015年,经原规划局建议,计划在阎村镇、良乡镇、良乡组团(现良乡电影院)、拱辰街道办事处渔儿沟村4个地块中选取建设少年宫的用地。经论证,认为拱辰街道办事处渔儿沟村地块各方面条件均适合建设,并向区政府递交了请示。

    目前,该项目用地仍然未达到建设所需的基本需求,且地块上拆迁工作没有完成。

三、提案办理的结果

区教委对委员建议的少年宫新建工程关于建设选址、用地规模、建筑规模、配套设施、人员编制,按照《北京市校外教育办学条件标准》设置等提案内容表示深度赞成。现就少年宫新宫建设情况进展提案的办理计划采取如下措施。

    一是鉴于目前拆迁、资金和建设手续等方面的现实原因,我委将少年宫选址建设列入“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

二是根据该项目实际,进一步研究建设工作方案,并结合年度工作计划,提出办理工作要求;督促属地政府拱辰街道办事处尽快完成拆迁工作;同步向区政府申请落实新宫的建设资金;协调各单位主管部门,努力办理项目前期手续工作。

三是建立专项组织保障实施,区教委成立了以主管主任为组长、基本建设科、改革与发展规划科、校外办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专班具体负责项目选址、资金落实及后续手续办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