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并提升中小学生午餐质量的提案及办理情况

发布时间:2020-10-27 文章来源: 放大 缩小 关闭 浏览量:

关于规范并提升中小学生午餐质量提案

提案人  马连杰

问题:

当前,部分中小学校统一为学生提供午餐,还有一些“小饭桌”机构,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家长上班与孩子上学时间上的矛盾,解决了家长的后顾之忧,但午餐质量参差不齐,是否存在食品安全隐患、是否能满足孩子成长所需营养等问题令人堪忧。

分析:

据了解,我区有一些中小学校,大多集中在长阳附近的新建学校,为了便于统一管理、解决上班族家长接送孩子困难等原因,中午统一配送餐食,但是大多学校没有自己的食堂,需要外包餐饮公司,但对食材及加工的安全性、餐食的种类及营养、配送餐盒及保温效果等问题缺乏监管机制,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中小学时期的孩子正处于身体成长旺盛期,配送午餐质量不容忽视。

建议:

一是采用招标等方式,严格审核公司资质。区相关部门应统一招标几家餐饮配送的公司,严格按照标准审查公司资质、环境、食材选取、技术等相关情况,从源头上进行安全把控。也可对现用

的公司资质等进行检查审核,优胜劣汰。                                             

二是建立健全校园食品安全制度。由教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学校等相关部门组成领导小组,在调研的基础上完善制度建设,对食材选取、营养搭配、安全配送等餐食标准进行规定,并加强监督检查,制定奖惩办法,有违规现象严查严办,并取消其校园配送资格。                         

三是做到公开透明,建立监督机制。对配送餐标、食谱、制作环节等做到公开透明。以学校为单位,成立家长委员会等,可以由学校、家长、政府部门、学生等多方面人员组成检查小组,不定期进行检查抽查,还可组织到公司对制作、配送、食材供应地等各环节进行参观检查,校方要与家长多做好沟通,及时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并即刻整改。 此外还可组织家长陪餐,家长轮流值班,了解孩子餐食及吃饭情况,起到监督作用。

 

关于规范并提升中小学生午餐质量提案

办理情况

承办单位  区教委

 

按照《北京市中小学校外供餐管理办法(试行)》(京教勤〔2017〕38号)文件要求,结合房山学校实际,我委制定了《房山区中小学外送餐企业公开招标管理办法》,现将学校外供餐管理工作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准入,全面履行供餐企业准入制度

依据《北京市中小学校外供餐管理办法(试行)》,区教委对外送餐企业进行公开招标,准入管理。区教委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区卫健委,组织学校主管校长、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员、学生家长代表参与招评标,经过资质审查、实地考察、集体决定,招标选定6家学生外供餐企业,为全区学生就餐提供服务。

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主管校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家长委员会代表任成员的学校外供餐企业公开招标工作小组,从区教委招标准入的企业中选择供餐企业,并参与监督外供餐企业的供餐质量和服务。

二、严格管理,建立健全校园食品安全制度

对外供餐企业管理执行《北京市中小学校外供餐管理办法》。对本区中小学校外供餐企业实行准入管理,严格按照“供餐企业定期自查、用餐学校日常监督、成员单位联合督查”的原则,对外供餐企业的生产经营、食品安全等进行全方位、常态化的监督管理,确保学生用餐安全。区教委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区卫健委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外供餐企业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每年春秋季开学前后、重大节日、中高考时段为固定检查时间。

三、公开透明,建立全面监督机制

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安排学校领导干部与学生共同用餐,陪餐有记录,针对发现的问题,陪餐人员及时向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员提出,限时整改,由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督促整改落实。建立集中用餐信息公开制度,通过“阳光餐饮”工程公示栏向师生家长公开食品进货来源、供餐单位等信息。采用外送餐形式供餐的学校,动员家委会参与学校午餐管理。成立膳食委员会,由学校领导和学生、教师、家长代表等人员组成,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制度,参与学校食品安全的管理和监督。

四、强化保障,落实安全第一管理理念

1、印发《关于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规定》(房教工发〔2018〕41号),明确实行食品安全校长、书记负责制,将校园食品安全作为学校安全的重要内容,每学期进行专题研究并纳入到学年工作计划中,加强校园食品安全自查,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及时消除、有效管控各类问题和风险。

2、印发《学校传染病疫情和食源性疾患处理流程》(房教发[2018]59号),全面贯彻“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管理,规范操作,提升学校处理食品安全突发应急事件的能力,保障师生安全。

3、编制并印发《房山区中小学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管理与指导手册》,进一步强化学校食堂管理,形成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科学长效机制。

4、组织参与房山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活动,进一步完善规范了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5、建立健全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区教委与学校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学校与校园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或外送餐供餐单位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

6、制定和实施食品安全年度监管计划,建立教育系统食品安全工作监管机制,实行学校自查,乡镇教委和乡镇食药所复查,区教委和区市场监管局抽查的三级监管体系。

7、每年组织房山区教育系统食品安全培训3-4次,邀请食药部门、卫生部门的食品营养专家进行讲座。

8、部门联动,机制健全。区教委与区卫健委、区市场监管局建立信息沟通共享机制,在学校出现传染病或食源性疾患的情况下,能够快速联动反应,及时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