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协八届常委会第九次会议纪要

发布时间:2019-03-01 文章来源: 放大 缩小 关闭 浏览量:

八届〔20185

 

 

区政协八届常委会第九次会议纪要

 

20181226日,区政协八届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在昊天假日酒店十一层多功能厅召开。常务副主席吕守军主持会议。现纪要如下:

一、传达学习了汪洋同志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理论研讨会和在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常委会议上的讲话精神

会议要求:要充分认识把握新时代人民政协工作的使命任务,始终坚持党对政协工作的全面领导,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汇聚力量,切实加强队伍建设。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政协房山区第八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

会议决定:于20191710日在米佳国际酒店召开政协房山区第八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会议要求:按照会议程序,认真做好各项筹备工作,确保八届三次会议顺利召开。

三、审议通过了《政协房山区第八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议程、日程(草案)》

会议决定:将议程、日程(草案)提交政协房山区第八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四、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政协房山区第八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草案)》

会议决定:研究室对报告(草案)做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交政协房山区第八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政协房山区第八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起草委员会名单(草案)》

会议决定:将名单(草案)提交政协房山区第八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政协房山区第八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草案)》

会议决定:提案委对报告(草案)做进一步修改后,提交政协房山区第八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政协房山区第八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案截止时间(草案)》。

八、审议通过了《政协房山区第八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委员分组办法和各组召集人名单(草案)》。

九、审议通过了《政协北京市房山区委员会关于专门委员会主任职务任免的决定(草案)》

会议决定:王媛同志任区政协社会法制与民族宗教委员会主任,免去王心松同志区政协社会法制与民族宗教委员会主任职务。

十、审议通过了《政协北京市房山区委员会委员履职考核办法(试行)》

会议决定:《政协北京市房山区委员会委员履职考核办法(试行)》自20181226日起施行。

张祝华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指引人民政协承担新时代的新使命;学习研讨活动深化了对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重大问题的理解和认识,明确了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着力重点。

张祝华要求,区政协八届三次会议期间,常委们要认真履行职责,提前准备,了解群众诉求,提出高质量的提案;要严格遵守纪律,按照日程安排出席会议,积极参加各项活动,踊跃发表意见建议,发挥好委员主体作用。区政协机关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抓住关键、细化深化,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做到讲政治、顾大局、保安全、服好务,确保万无一失。

 

出席:张祝华 吕守军 谢宝元     王文洪

       王怀栓 王忠朝 王金恒 王晓伟

   王建民 邓展渤 史长义 刘兆亮 刘清生 刘凤梅

   许兆雄 孙宇辉 李春晖 李鹏飞 杨广泽 肖正权

   吴海涛 张海波 陈海忠   陈玉珍 陈晓燕 

   赵洪生 赵庶吏 骆金萍 郭宗凯 郭艳红 梁丽芳

   韩晓明 焦启超 廖承涛 魏淑凤 

缺席:赵永祥 刘长安 孙志强 孙振芳 吴雪峰 张桂学

   郝文书 袁泽路   梁义国 褚潇炜 释延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