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护传统村落的建议
房山民进支部 区政协文史委 许兆雄
各位领导、各位委员:
古村落是传承历史人文的重要载体,是北京建设文化中心的重要支撑。
目前,我区列入国家级传统村落或历史文化名村3即:水峪村、南窖村、宝水村,列入市级传统村落名录的村3个,即:佛子庄乡黑龙关村、史家营乡柳林水村和大石窝镇石窝村。这6个村有文物22处,非物质文化遗产4个,传统民俗文化项目10余个,还有古商道、古关口、古树、古瓮楼等历史迹存,以及一批民间技艺,共同构成了传统村落的特色景观和历史文化遗产。
据调查,从2014年国家四部局下发《关于切实加强中国传统村落保护的指导意见》以来,我区6个传统村落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与首都建设文化中心和房山建设历史文化和地质遗迹相融合的国际旅游休闲区的功能定位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
一是乡土建筑的民间工匠出现断层。
二是规划和保护资金存在缺口。
三是村民改善生活条件的紧迫性与保护传统村落工作的相对停滞形成较大矛盾。
四是民俗文化和传统技艺面临传承困难。
针对以上这些问题,我们认为,在传统村落保护与开发中,各级政府要积极主导,承担起规划编制、专家指导、资金投入、法律政策制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检查等多重责任。同时,集成政策优势,把传统村落保护与美丽乡村建设、精准扶贫政策有机结合,借力发展。
1、请专家。对原有专家组进行充实,增加规划、古建、民俗、雕刻、艺术、文保等方面专家,组成专家组,指导传统村落的保护开发工作。一是对全区村落的古建与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筛查,符合条件的村,继续向上级申报,争取列入市和国家级保护名录。不符合条件的村,也要遴选保护对象,集中或挂牌保护。二是对列入保护名录的村落,划分核心保护区进行重点保护。确定重点保护对象,建立档案,挂牌保护。三是对传统民俗文化等进行挖掘整理,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四是对传统村落保护规划的编制和项目实施全程进行指导,确保传统村落保持原生态风貌和修缮文物的原真性。
2、编规划。一是由区政府主导,拿出专项资金,启动我区传统村落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二是保护规划编制要考虑到开发利用问题,除规划出核心保护区和生态环境协调区,还要预留出传统商业区和新农村建设区。三是搞好区域功能定位。核心保护区以原生态式保护为主,保护和修复村内建筑、人文景观,恢复民俗风情和街区肌理。传统商业区以恢复开发传统小吃、手工艺品、旅游产品和山区特色产品为主。
3、定规矩。一是积极推进立法工作。建议由房山团的市人大代表向市人大提出立法议案,推动市人大配合三个文化带建设尽快制定出台《北京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为传统村落保护提供法规保障。二是建立行政管理规章。制定出台《房山区传统村落保护与开发管理办法》,为传统村落保护与开发提供政策遵循。
4、修破损。建立传统村落保护专项基金,用于破损的古寺庙戏楼等文物建筑修复。对于破损的民宅鼓励村民自保,在文物部门和专家指导下进行修复、管理和使用,政府给予适当的补助经费。积极引进社会资本和战略合作者,保护与开发同步进行,以开发促保护和修缮。
5、严管理。建议区政府成立传统村落保护与开发办公室,统筹负责传统村落资金使用、规划编制、项目包装上报、保护项目审批及实施、整体开发及日常监管等工作。有传统村落的乡镇,要加强对村落民居和古建筑的巡视检查,每个传统村落要明确1-2名监督员,加强日常巡查检查,防止人为破坏行为发生。
6、配设施。要把6个传统村落作为美丽乡村建设的重点,积极包装项目争取市级资金,有计划,分阶段建设完善传统村落道路交通、水电气暖、垃圾消纳、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搞好村庄整治和绿化美化。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