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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大对矿山修复工程扶持力度的建议


关于进一步加大对矿山修复工程扶持力度的建议

区政协人资环建委、提案委 汤连成

 

各位领导,各位委员: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十四五”时期要实现“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的目标,这为我们生态涵养区发展建设提供根本遵循和更高要求。

从历史上看,我区是资源型产业大区,煤炭、石材等矿山开采业曾经对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重要支撑作用,但同时生态环境也遭到了破坏。以史家营乡为例,2010年煤矿关闭前,高峰时有矿井近600处。煤炭过度开发,使当地生态受到极大影响。20105月,史家营乡关闭了所有煤矿后,积极进行生态涵养和矿山修复,走上了产业转型发展之路。史家营乡的情况,可以说是山区的缩影。下面,结合史家营乡的实践探索,就推进矿山修复工程谈几点建议。

一是成立工作专班,协同推进矿山生态修复。我区废弃矿山涉及乡镇范围和土地较多,进行生态治理修复、合理利用的任务较重,需要统筹考虑、部门联动、协同推进。建议区级层面成立专班,将相关各部门纳入,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对有关乡镇在生态建设、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上的财政投入,按照“国际旅游休闲区”的标准,共同配合开展工作。

二是加强政府引导,盘活修复后矿山土地利用。史家营乡采取“政府引导、企业参与”的模式,通过十余年的持续努力,对曹家坊矿区开展生态修复治理,并引入社会资本大力发展旅游、文化、餐饮、民宿等产业,带动了多种产业形态的共同发展,对全区废弃矿山修复和利用具有重要参考借鉴价值。建议在废弃矿山综合利用过程中,坚持政府引导,多元参与,规自、财政、发改、园林、水务、文旅等各相关部门共同研究相关政策,鼓励支持土地使用权人优先开展生态综合修复,将废弃矿山转变为绿水青山,为替代产业引入和沟域经济发展创造基础条件。可通过建立试点进行有益尝试,即: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环评、洪评、地质灾害防范的前提下,经依法批准并补交土地出让价款后,土地使用权人可将修复后的建设用地用于工业、商业、服务业等经营性建设用途。

三是加大投入力度,推动生态产品价值持续提升。我国在矿产资源开发中,坚持“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然而我区现有矿山大多数因形成时间较长、产生原因复杂等诸多因素,面临着生态修复存在责任主体缺失、资金严重不足等问题。我区矿山生态修复主要倾向于通过客土回填、边坡修复、鱼鳞坑围堰等技术手段进行植树还绿,未能充分挖掘废弃矿山及周边区域的历史文化、矿业文化、红色文化等。此外,部分废弃矿山,如史家营乡曹家坊矿区通过生态修复建成3A级旅游景区,但因规划及资金投入等问题,景区内配套市政公服配套设施不足,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景区长远发展。建议以点带面,加强对相关矿山修复区域制定规划进行指导,并适当给予资金扶持,发挥好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进一步吸引社会资金参与,不断提高修复后开发利用的基础设施水平,带动周边区域发展和当地群众就业,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步提升。

四是总结前期经验,开展生态产品价值核算。20205月,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提出在全国范围内征集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两山”转化成效突出的案例,入选案例将向全国推广。考虑目前北京市乃至北方地区仅有史家营乡曹家坊矿区生态修复案例入选第二批典型案例,建议将史家营乡曹家坊矿区生态修复工作经验进行总结宣传推广。并以此为契机,由规自分局牵头,积极申报将房山区作为国家生态价值核算和生态补偿试点,由区园林绿化局配合实施,选取若干乡镇,在生态价值计量、生态补偿、生态资产融资、生态价值目标考核等方面开展制度设计和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实践探索,通过环环相扣的制度设计和试点,探索构建首都促进生态产品供给和价值提升的长效机制。

五是打破行政区划,形成区域生态修复合力。建议将与我区地缘相近、山水相连、文化相融的区,进行结对协作,定期沟通交流,构建优势叠加、共建共享、合作共赢的区域协作格局,逐步探索建立完善跨区的共建共治共享机制,实现历史文化、生态景观和旅游资源跨区域统筹,共同描绘“共守好山好水好生态,共建绿色发展聚宝盆”的美好蓝图。如房山与丰台结对共建京城西南旅游休闲产业区,与门头沟共建西山永定河文化带,与京津冀共建绿色生态河流廊道等。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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