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八届区政协党组召开第三十二次会议,区政协党组书记、主席张祝华主持会议。
会议学习了房山区纪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操办婚丧事宜的规定》,审议通过了《中共房山区政协机关党组工作规则》《中共房山区政协专门委员会分党组工作规则》《房山区政协机关党组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区政协机关党组关于落实机关作风整顿工作第四联合检查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区政协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党建)工作整改措施》和《政协北京市房山区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委员学习工作的意见》。
会议要求,要严格执行房山区纪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操办婚丧事宜的规定》,及时、如实报备婚丧事宜,严禁大操大办和借机敛财。各党支部要认真组织学习,确保传达到每名党员。机关作风整顿工作和全面从严治党(党建)工作整改措施要明确具体责任部门,认真落实整改。要高度重视委员学习工作,充分调动委员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提升理论水平,促进委员履职提质增效。
区政协党组成员参加会议,各委室主任、派驻纪检组组长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