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践行“懂政协 会协商 善议政”
做一名合格的政协委员
区政协主席 张祝华
(2018年7月16日)
各位委员、同志们:
本届区政协新委员较多,在269名委员中有143名新委员,占到一半以上。很多委员反映过去对区政协了解不多,不知道或不完全知道区政协是干什么的,区政协委员如何发挥作用,即履职到位。今天,我就“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做一名合格的政协委员”谈一下自己的认识与体会,讲课谈不上,主要是与大家做一学习交流。
2015年3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提出了“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的重要思想,是对广大政协委员提出的要求,也是指导新时期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指针。“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明确了政协履职的方向、目标、原则、方法等问题,说白了,就是指出了人民政协是什么、干什么、怎么干的问题。“懂政协”是前提和基础;“会协商”是能力,也是根本;“善议政”是方法,也是要求。这里,“懂政协”是核心,是关键,就是弄清楚政协是什么的问题,是我们开展一切工作的重要基础,“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是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具有丰富的理论内涵和实践特征。深入学习、领会和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的重要思想,是推进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保证。我想,我们应该从以下三方面来理解把握:
一、充分理解和准确把握“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的重大意义
这里,我们要从以下三方面维度来理解把握:
(一)从新时代新的历史方位的维度来认识、理解和把握其重要意义
新时代新的历史方位,是中共十九大对当下我国社会发展总体状况的高度概括,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立论基础。我们党一直强调,我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阶段也是我国逐步摆脱贫困落后状态、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必经阶段,党和国家的所有工作必须根据这个基本国情来考虑。这就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与现代化联系在一起了,很有必要。
根据发展中国家的历史经验,现代化进程一般要经历早期、中期和完成这样三个发展阶段。从现实中看,发展中国家还没有达到现代化的完成阶段,只是经历了早期发展阶段和正在经历着中期发展阶段。从社会政治的角度看,现代化中期发展阶段的社会矛盾明显增加,公众参与迅速膨胀,要求国家治理从早期阶段的集中权力型转向民主法治型。在我国,如何进一步做到既满足当下中国社会各利益群体充分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需要,又能保持参与的有序化,不发生社会动荡,这是新时代向我们提出的重大历史课题。这就必须切实推进人民民主,寻找在新的历史方位下发扬人民民主的各种有效形式。
人民政协身逢其时,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充分发挥其独特优势和职能作用,做好统一战线工作,有利于破解这一重大历史课题。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所说的,必须坚持发扬人民民主,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而人民是否享有民主权利,不仅要看人民是否在选举时有投票的权利,也要看人民在日常政治生活中是否有持续参与的权利;既要看人民有没有进行民主选举的权利,也要看人民有没有进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是人民民主的真谛。人民政协作为统一战线组织,有利于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通过人民政协平台上各党派、各人民团体、各族各界的协商,增进决策和工作的最大共识,有效克服5个弊端,即有效克服党派和利益集团为自己的利益互相竞争甚至互相倾轧的弊端,有效克服不同政治力量为了维护和争取自己的利益而固执己见、排除异己的弊端,有效克服决策中情况不明、自以为是的弊端,有效克服人民群众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治理中无法表达、难以参与的弊端,有效克服各项政策和工作共识不高、无以落实的弊端,推动和保障我国成功走过现代化发展的中期阶段,闯过中等收入陷阱的泥潭,迈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更高阶段。
(二)从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维度认识理解和把握其重要意义
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基本方略中指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的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两者相辅相成。在一个国家的各种制度中,政治制度处于关键环节。所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首先要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信。因此,从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维度认识把握人民政协,就要特别重视人民政协在我国政治制度体系中的重要地位,特别重视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制度化在当前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建设中的重要性。
关于这个问题,需要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与我们党关于人民政协的有关文件精神作为一个整体,完整准确把握。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意见》指出:人民政协是我国政治体制的重要组织部分,在我国政治生活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人民政协是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政治形式和组织形式。中共十九大关于发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重要作用的战略部署中,特别强调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重点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也是把人民政协作为民主政治制度建设的组成部分来强调的。这是理解和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必须弄清的重要内容。
习近平总书记讲话中特别强调:人民群众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点,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大量决策和工作,主要发生在基层。要按照协商于民、协商为民的要求,大力发展基层协商民主,重点在基层群众中开展协商。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都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通过各种方式、在各个层级、各个方面同群众进行协商。要完善基层组织联系群众制度,加强议事协商,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工作,保证人民依法管理好自己的事务。这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提升明确了方向,人民政协作为国家政治体制的组成部分,必须根据习近平总书记这一讲话精神,与时俱进,有所作为。
(三)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本质要求的维度来认识、理解和把握其重要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完整理解和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这是两句话组成的一个整体,即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我们的方向就是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要坚持社会主义的取向。这里所说的社会主义的取向,在政治上就是指马克思主义的民主政治发展逻辑。这一逻辑包含这样一些基本点:人类社会的最终发展目标是消灭政治权力,使国家消亡,实现自由人联合体,这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这个过程中,民主的国家属性日益向社会本身回归。在达到这个最终目标之前,则必须保证绝大多数人掌握国家权力,为绝大多数人利益服务,不允许为少数人所得而私。
我们党在人民政协的定位上,始终坚持了马克思主义的政治发展逻辑。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就明确规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就是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对人民政协人民民主属性的认识更是越来越清晰。邓小平1980年8月在全国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的开幕词中就明确指出:“人民政协是在共产党领导下实现各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团结合作的重要组织,也是我们政治体制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实行互相监督的重要形式。”1995年1月13日中共中央关于转发《政协全国委员会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规定》的通知中,强调人民政协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强调人民政协“是人民民主的重要实现形式”,更为符合我国实际。直至我们这次新的政协章程的修订,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方位上对人民政协人民民主属性的认识臻于成熟和定型。这一认识意义重大。我们知道,人民政协既非国家机关,也非普通社会组织,可以理解为是介于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之间的特殊组织。通过这种组织形式发展我国的人民民主,一方面可以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这个人民民主的真谛,另一方面,也能更加有效和有序地使国家意义上的民主向社会回归,非常符合马克思主义关于民主政治发展的逻辑要求,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真正坚持,是对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完整实践。
二、准确理解把握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的深刻内涵
(一)“懂政协”的实质是对人民政协的认识问题,即政协是什么、是干什么的
1、首先要从历史上“懂”。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简称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统一战线理论、政党理论和民主政治理论同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伟大创造,是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风雨同舟、团结奋斗的伟大成果。回顾人民政协产生的历史,要从中国近代史讲起:1911年的辛亥革命结束了中国千年帝制,开启了中国建设民主共和制的时代。孙中山先生创立的国民政府,并没有完全照搬西方的三权分立,而是实行五权架构(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监察院、考试院),当时的五院里面也没有协商机构。国民党从军政到训政,长期实行一党专政,不仅严厉剿杀共产党,也不给其他党派政治位置。以毛泽东同志为代表的第一代中国共产党人,在长期的革命实践中一直探索着中国的政治发展道路。我们党最初的政权建设实践是学习苏联,也就是1931年在江西成立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毛泽东同志是主席。抗日战争爆发后,国际和国内形势发生了深刻变化,中国共产党进行了重大的革命战略调整,将领导全民族抗日救亡作为自己的历史使命。中国共产党改变了原先的政权建设构想,明确表示中国共产党未来建设的不是“工农共和国”,而是“人民共和国”。在“人民共和国”中,中国共产党要建立的政府,就不再仅仅是工人、农民和城市小资产阶级联盟的政府,它还应该包括一切其他阶级中愿意参加民族革命的分子。也就是,要建立广泛的统一战线,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以形成强大的革命力量。1940年初,毛泽东同志就发表了《新民主主义论》,初步指明了新民主主义共和国的国体和政体;1949年6月,在代行宪法的《共同纲领》起草的过程中,他又发表了《论人民民主专政》,指出:全世界多种多样的国家体制中,按其政权的阶级性质来划分,基本不外乎这三种:资产阶级专政的共和国,无产阶级专政的共和国,几个革命阶级联合专政的共和国。中国不同于苏联,中国是个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只能用第三种,即几个革命阶级联合专政的共和国。毛泽东同志虽然没有照搬苏联的模式,搞单一阶级统治的共和国,但在政权组织形式上,延续了马克思、列宁的基本原则,即不用西方议会制,而是用全体人民整体掌握国家的民主集中制,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抗战胜利后,中国政治舞台上的两大力量,国民党和共产党开始谈判。与此同时,中国还有一些新组建的民主党派。一时间,召开各党派和各界人士参加的会议,推动民主政治,成为社会舆论主流。开会,总要有个名目,当时称为“政治会议”,国民党谈判代表王世杰提出加上“协商”两字,得到多方赞同,于是有了“政治协商会议”。之后,毛泽东同志亲赴重庆,与蒋介石谈判,签订了《双十协定》,但很快国民党就反悔了,他们撕毁了协议,大举进攻解放区,挑起内战。所以,“政治协商会议”,这个中国基因的新生婴儿,刚刚诞生两个月就夭折了。李公朴、闻一多等民主人士惨遭杀害。中国又重回黑暗。面对国民党专制,面对恐怖的特务政治,民盟政协代表梁漱溟只得仰天痛呼:“民主死了”。
随着解放战争全面胜利,1948年4月30日,毛泽东
同志拟定了纪念“五一”节口号,号召“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各社会贤达迅速召开政治协商会议,讨论并实现召集人民代表大会,成立民主联合政府!”“五一口号”发布后,万民归心,各路精英纷纷北上集中参加政协大会。
正是这个作为大团结大联合象征的人民政协,开始了协商建国的历程。
1949年9月21日,由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各人民团体、各地区、人民解放军、各少数民族、国外华侨及其他爱国民主分子的代表组成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平(今之北京)召开。这次会议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代表全国人民的意志,通过了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定都于北京,国旗为五星红旗、以《义勇军进行曲》为国歌、采用公元作为纪年;选举产生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宣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掀开了新中国历史的第一页。也就是说,先有人民政协,后有中央政府和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协为新中国的建立作出了重大贡献。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作为统一战线的组织和协商机构,对国家大政方针的实施发挥了经常的、重要的协商作用。为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巩固新生的人民民主政权,协助政府推动各项社会改革,发展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做出了重要贡献。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举行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同年12月,召开了政协第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制定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章程》宣告,共同纲领已经为宪法所代替,人民政协全体会议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的任务已经完成。但是人民政协作为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组织,将继续存在和发挥作用。政协第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别建立了人民政协的地方委员会。
从1955年至1966年的十多年里,中国政协在团结各族人民和各界爱国力量,发扬人民民主,活跃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以及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国家建设服务等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1978年,中国进入了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人民政协也开始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各级政协围绕推进改革开放、推进现代化建设和推进祖国统一大业,积极议政建言,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加强同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的联系,增进同各国和各国人民的相互了解和交流合作,在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进入新世纪,中国的统一战线进一步扩大,发展成为由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组成的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人民政协也发展成为包括以上各个方面的、由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代表人士组成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中共十八大以来,人民政协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在继承历届政协优良传统和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开拓进取,不断创新,工作呈现出新的蓬勃生机和活力。以上是从历史的角度认识区政协属性,即爱国统一战线组织,这是根本属性。
2、懂政协要从政治上“懂”。政治性是人民政协的首要属性。这是政协性质决定的,即人民政协是政治组织。人民政协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不移讲看齐。必须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毫不动摇地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这是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根本保证,是政治原则,也是政治规矩。必须始终把增进思想政治共识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不断强化理论武装,进一步增强“四个自信”,把社会各界的思想共识凝聚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上来。必须始终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切实把增进思想共识,体现在紧紧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履职尽责上,自觉通过协商民主的程序,把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转化为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的履职行动。
3、懂政协要从政协性质上“懂”。人民政协的性质,即人民政协本身所具有的区别于其他组织的内在规定性和本质特征。人民政协的性质问题是人民政协理论中的基础问题和核心问题,也是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中常论常新的问题。深入研究党对人民政协性质的认识历程,对于推进人民政协理论创新,指导新时代人民政协工作,具有重要现实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 65 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总结人民政协 65 年的丰富实践经验,提出了做好人民政协工作必须坚持的四个重要原则。其中之一是“必须坚持人民政协的性质定位”,强调“人民政协是统一战线的组织,是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机构,是人民民主的重要实现形式”。
人民政协的性质也是随着历史变化而日臻完善的。在人民政协成立之初,人民政协的性质只明确了一条,即人民政协是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组织。2004年,修改的章程将政协性质定位集中表述为“三个是”,即:人民政协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中共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政协工作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进一步提出了人民政协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发扬民主、参与国是、团结合作的重要平台,是我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等全新论断,对人民政协的性质定位作出了全新阐述。这次新修订的章程,在原有三句话后面,又增加了两句话,即人民政协“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同时,在总纲第六自然段写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政治形式和组织形式”,在总纲新增加的第七自然段中写入人民政协“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这样政协的性质定位最终包含“七个是”。从上述发展历程可以看出,随着认识的深化,人民政协性质逐步完善,“前三个是”深刻决定了人民政协在我国国家治理体系中的重要地位、优势和作用,这是最基本的,也就是“基础”。新增加的“四个是”是在政协性质“三个是”的基础上延伸出来的,是对“前三个是”的升华和深化。这“七个是”都有其深刻内涵。
一是突出了人民政协的功能和作用。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提议、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积极响应而共同创立的,它实际上是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共同反对国民党、追求民主的产物。在政协会议筹备过程中,参加政协会议的政治标准、参加单位、人选、名额、产生办法,以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等重要文件,都是经过参加政协党派、单位和代表协商的,充分发扬了民主。同时,毛泽东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强调政协是“党派性的机关”“协议的机关”“建议机关”“联系群众的机关”。虽然,人民政协作为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的性质,在其成立之初并不明确,但实际上已经存在。但改革开放后之所以逐步提出,关键在于经历“文革”,中国共产党逐步认识到人民政协的独特价值,希望通过突出和强调人民政协在多党合作和发扬民主方面的性质作用,加强在多党合作、民主监督、联系群众等方面的工作,从而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二是明确了人民政协发展的价值取向。人民政协虽然在本质上仍然是统一战线组织,但已经超越了统一战线组织的范畴,逐步成为国家基本政治制度的重要载体,成为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两种重要民主形式之一,成为国家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被提升到国家制度建设的战略高度。这一点在近年来中共中央文件和中央领导人讲话中可以充分显示。例如,2006年颁发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指出,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人民政协是我国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政治生活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2007年,中共的十七大报告首次将人民政协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并列为“扩大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制度安排。2009年,胡锦涛同志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明确指出,为了完成我们肩负的崇高使命,必须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在这个伟大实践中,人民政协应该也完全可以发挥更大作用。2012年,中共十八大报告首次提出,“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更加凸显了人民政协在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的独特地位和作用。
三是拓展了人民政协履职空间。人民政协如果仅仅作为中国共产党的统一战线组织,其主要任务只是做团结人、凝聚人的工作,工作手段和领域比较有限。在增加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发扬社会主义民主重要形式的性质后,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空间大大拓展了,为政协事业发展提供了广阔舞台。在主要职能上,在政治协商基础上增加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两项职能;在履职方式上,在提案、建议案、调研、视察等基础上增加了反映社情民意信息,为群众反映诉求愿望、表达意见建议提供了便捷渠道;在履职领域上,从改革开放初期重点为经济建设服务,逐步发展到为推进“五位一体”(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完成三大任务(推进现代化建设、完成祖国统一、推进世界和平发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服务,政协工作深入到经济社会各个方面。
在工作实践中,我们还应当把握好以下几点:
一是人民政协不是“决策机构”,而是“献策机构”。
人民政协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这个体系当中,人民政协处于何种地位呢?政协不是决策机构。那么不是决策机构,应当是什么呢? 我体会,人民政协不执政而参政议政,不决策而献计献策,不立法而建言立论,因而是助力科学决策的献策机构。既然是献策机构,那么我们的一切工作,就应当围绕服务决策来开展。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讲,人民政协的工作重心就是党委的中心工作和政府的重点工作。换句话说,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就是政协的工作重心。这个性质定位,决定了政协工作必须首先处理好公转与自转的关系,自觉树立跟进助推的履职理念,努力做到党政工作推进到哪里,政协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协商民主就开展到哪里,各方力量就凝聚到哪里,这就是我们常说的“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为改革发展出实招、谋良策中,切实发挥好“国家思想库、改革智囊团”的重要作用。
二是人民政协不是“权力机关”,而是“凝心聚力”的组织。
在我国,国家权力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大。政协不是权力机关,但在国家权力运行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这个作用就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的,广泛凝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正能量。因此,政协实际上是一个凝聚共识、汇聚力量的组织。但政协的聚力又跟其他组织不一样,比如党委、人大、政府也有凝聚力量的功能,而政协的聚力不是靠法定的权力,而是靠智慧思想,靠良好人格、人缘和形象,去凝聚各界人士。这样的凝聚才能深入人心、令人信服,富有感染力,实现持久性,从某种意义上说比使用权力更难。把这种思想和魅力固化下来,成为一种特殊的政协生态和文化,使政协组织充满“粘性”,让政协“大家庭”中的各方力量感受到在政协履职的幸福和乐趣,这要靠本领和艺术。
三是人民政协不是“协商主体”,而是“协商平台”。
过去我们一度曾有过这样的错觉,认为既然政治协商是政协的三大职能之一,那么政协的协商,好像就是政协在跟党委、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开展协商。现在习近平总书记把这个问题讲得清清楚楚,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不是协商主体,而是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发扬民主、参与国是、团结合作的重要平台。打造好这个协商平台,尤其要营造好民主协商、平等议事的氛围,让各方意见在政协平台上理性而有序地充分表达,不断提高协商的专业化水平,增强协商的底气,实现政协协商对党政工作的精准助力。
4、在职能上懂政协。要充分认识三项职能统一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大格局下。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并不是孤立的、割裂的,也不是单独设置、分头推进的,而是互联互通、融为一体,三者在参与主体、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实现形式等方面,都是一致的,“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只有从协商民主的大格局来理解三项职能,才能创新履职载体,增强履职实效。要充分认识加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深刻内涵。中共十八届六中全会对支持和保证人民政协依章程进行民主监督作出部署,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为新形势下政协民主监督提供了基本遵循。俞正声主席在全国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中关于协商式监督的表述,丰富和深化了协商民主的内涵,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新发展。对于民主监督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这里,我们要把握好协商民主的内涵:
一是协商民主是独特的民主形式。协商民主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人民内部各方面围绕改革发展稳定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开展广泛协商,努力形成共识的重要民主形式。这一定义,深刻揭示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本质,指明了我国协商民主的领导力量、协商主体、协商内容、协商原则和协商目标。这种协商民主深深嵌入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全过程,既坚持党的领导,又发挥各方面的积极作用;既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又贯彻民主集中制的领导制度和组织原则;既坚持人民民主原则,又贯彻团结和谐的要求;既尊重大多数人的意愿,又照顾少数人的合理要求,能够为改善国家和社会治理提供深厚基础、凝聚强大力量。所以说,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丰富了民主形式、拓展了民主渠道、加深了民主内涵,是一种独特的民主形式。
二是协商民主是特优的民主制度。协商民主不是舶来品,外国没有。所以习近平总书记讲“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不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它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的伟大创造,源自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的长期实践。我们党在陕甘宁边区时期,就实行了著名的“三三制”政权组织方式,加强同党外人士的协商。在筹备和召开人民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期间,我们党始终秉持民主协商精神,积极就关系国家前途命运的重大问题,加强同各方面的政治协商。上世纪80年代,“协商民主”在西方社会刚刚提出和兴起的时候,我们党已经在十三大报告中提出“建立社会协商对话制度”,并且制定了《关于坚持和改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为全社会的协商民主实践提供了有力的制度的保障。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进一步将协商民主从政治理念和政治实践提升为国家民主制度。所以说,协商民主是深深植根于中国土壤之中,具有深厚的文化基础、理论基础、实践基础、制度基础,不是西方学者那里搬来的“飞来峰”。
三是协商民主有独到的民主优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社会主义民主不仅需要完整的制度程序,而且需要完整的参与实践。人民只有投票的权利而没有广泛参与的权利,人民只有在投票时被唤醒、投票后就进入休眠期,这样的民主是形式主义的。我国的协商民主不像西方选举民主那样,投一次票就结束了,而是一种直接的、经常性的、持续参与式的民主。我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有利于保障人民在日常政治生活持续参与的权利,实现人民进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广泛畅通各种利益诉求进入决策程序的渠道,广泛形成人民群众参与各层次管理和治理的机制,广泛凝聚全社会推进改革发展的智慧和力量,把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中国共产党执政和国家治理上来,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各个方面、各个层级的工作上来,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人民对自身利益的实现和发展上来,有效克服人民群众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治理中无法表达、难以参与的弊端,有效克服为维护和争取自己利益固执己见、排斥异己的弊端,有效克服各项政策和工作共识不高、难以落实的弊端。
(二)“会协商”就是要着力培养胜任工作的能力,也就是如何履职和应当具备的履职能力
工作能力,是一个人综合素质的表现,是作为个体的人在遗传和后天的努力中逐步形成的。一个人的能力,1%源于先天遗传,99%得于在现实中的实践、积累、凝练和创造。我们经常说的:“笨鸟先飞”“勤能补拙”,说明的就是这个道理。在政协委员履行职责时,我们可能不同程度地感到,选择的协商议题与党委、政府重视关注的焦点不是十分匹配、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步伐不是完全适应、与群众的愿望要求不是非常契合,调查研究表面而不深入,形成的调研报告空泛而不解渴,所提的意见建议笼统化、概念化、一般化等等。形成这些状况有多种多样的因素,但最根本的还是站位、能力和水平的问题,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履职能力的提高问题。要做到“会协商”,就要求我们每一位政协委员都要努力去提高我们的素质和能力。百尺杆头更进一步。要提高我们的能力和素质,唯一的途径就是加强学习和深入实际。对于政协来讲,学习显得尤为重要。学习是人民政协的优良传统,是基本功,也是政协做好各项工作的基础。我们履行职责的范围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各个方面,区委区政府工作开展到哪里,就需要我们跟进到哪里,群众对什么工作反映强烈,就需要我们关注什么工作,工作联系面广,要求了解掌握的知识点多,因此,我们唯有学习才能履行好职责。要围绕更新知识加强学习。我们身处知识时代,不学习就会落伍,不学习就会被社会淘汰,要增强学习的危机感和紧迫感,主动加强学习,各学科的知识都要涉猎,各方面的知识都要有所了解,全面学、系统学,融会贯通,增加知识储备,提高知识素养。要围绕履职需要加强学习。坚持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学习,侧重于政协工作,重点学习政协协商民主理论,把握好工作方向;侧重于本职工作,重点学习业务知识和与工作有联系的相关知识,熟悉工作环节,掌握工作要求,把握工作重点。这也是我们举办的这期培训班的重要初衷。要围绕调查研究、协商议政加强学习。我们在开展调研、视察、监督、议政前,要广泛收集课题涉及的相关资料,专门学习课题所涵盖的内容,熟悉掌握与课题相关的法律规定、政策要求和工作情况,同时还要主动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向行业部门的同志学习,向专家学者学习,学深学透课题内容,增强履职的针对性。通过学习,我想我们要提高四种能力,这是我们加强委员队伍建设、提高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的关键:1、提高政治把握能力,这是我们开展政协工作的前提。我们要毫不动摇地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准确把握政协工作的底线,准确把握政协的性质定位,确保政协事业沿着正确政治方向不断前进。当前,最紧要的,就是大家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共房山区委最新要求上来。围绕“一区一城”的功能定位,着眼全区重大发展来全面履职。2、提高调查研究能力,这是我们开展政协工作的途径。我们要紧紧围绕全区发展大局,大处着眼、小处着手谋划议题,树立问题导向,透彻分析根源,在房山新一轮发展进程中提出切实可行的“政协方案”。3、提高联系群众能力,这是我们开展政协工作的基本工作方法。我们要充分发挥贴近基层、联系群众的优势,眼睛向下看、脚步往下迈,积极协助区委区政府多做凝聚人心、鼓舞斗志的工作,努力得出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4、提高合作共事能力,这是我们开展政协工作的力量源泉。我们要更好地搭建协商平台、创新协商载体、丰富协商形式,有事多商量、有事好商量、有事会商量,让各界诉求充分表达、各种意见充分交流、努力使政协开展工作的过程,成为统一思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形成共识的过程,成为集中智慧、促进科学民主决策的过程,成为凝聚力量、助推全区转型发展的过程。
(三)“善议政”就是要把握正确的工作方法,也就是把握好政协定位、把握好履职尺度、把握好方法艺术
“善议政”顾名思义就是会议政。人民政协“议政不行政、献策不决策”的特点就决定了要“善议政”。政协组织发挥作用不靠说了算,而靠说得对,因此议政建言必须求真求深求实,靠有分量、高质量的建议发挥咨政作用和影响力。这里,我想强调的是,我们要把调查研究作为议政的前提和基础,沉到基层一线,在“耳听”、“眼观”和“动脑”的过程中发现问题,找准症结。边调查、边梳理、边研究,进行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研究分析、提炼升华,提高破解问题的水平。提出具有针对性、前瞻性、可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为区委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在具体的工作中,“善议政”要求我们要讲究工作方法,善于总结运用以往的好做法好经验,勇于创新探索适应发展的新做法,从而切实推进我区政协整体工作水平的提升。
1、“善议政”要善选题。即把握履职的重点方向,选准选好协商议题,协商才能贴紧中心,受到重视、达到群众满意,是建言建在点子上的重要基础。当前,我们正处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我们围绕区“十三五”规划实施中事关改革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党政应当解决但一时无暇顾及,而政协又力所能及的问题,深度调研,议深议透。比如在大政方针方面,关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战略、精准脱贫;在区域重大发展问题上,关注城乡精细化管理、疏解整治促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养老产业和民生工程等;在群众热切期盼的问题上,如城乡统筹发展、低收入户增收、便民服务网点建设等。近年来,我们在协商选题工作上坚持三条:要在宏观层面从大处着眼,准确把握中央大政方针、市委、区委决策部署,围绕房山区打造“一区一城”功能定位,围绕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来选题。特别是,我们可以把着眼点放在区委区政府应当解决但一时无暇顾及、政协又力所能及的重要问题。要在微观层面从小处入手,做到切口小、立意深。调查研究要以问题为导向,带着问题调研、带着思考调研、带着目的调研,做到站位要高、目的要明、专业要懂、对比要清、建议要实。要在操作层面做好结合文章,做到党政点题与政协提出选题建议相结合,在政协履职中更好地贯彻区委区政府的要求。今年的一些重大协商议题,如关于着力解决区域环境建设中的突出问题,不断提升城乡精细化管理水平;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美丽乡村建设方面的课题研究等,是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向政协交办的题目,我们一定要扎实做好。总体上,这几年,我们每年确定5—6个重点协商课题,按照“总—分—总”的思路和方法,每个课题都明确政协牵头领导,明确牵头委室、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实行项目化落实、责任化推进,应该说,效果还是不错的,得到了区委区政府的高度认可。
2、“善议政”要善搭台。即政协搭好平台,委员敢于登台,用好平台。政协的职责是多搭平台、搭好平台,让各党派团体、各界别和广大政协委员,在协商民主的平台上议政建言。近年来,房山区政协重点从三个方面推进平台建设:一是提升重点平台。每年年初的政协全会,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参加政协的大会和大会发言,委员们通过讨论政府工作报告、进行大会发言等形式,深入协商议政。二是打造高端平台。紧紧抓住重点协商议题,把调研、视察、议政融为一体,提升政协工作的实效性。今年6个重点协商议题贯穿全年工作始终。协商议政会就重大课题,深入调查研究,提升建言价值,区委区政府各位领导与政协委员面对面交流,有关部门积极回应,一定意义上扩大了政协影响。同时我们也注重更加规范、更为经常、更有成效地开展提案办理协商、对口协商等。通过把调查研究与协商民主相结合,组织各民主党派、有关部门以及专家学者等各方力量,提高了议政建言质量。三是丰富特色平台。去年,我们成立的房山区政协智库、在全市率先成立区级文史研究会,开发政协APP等,可以说,我们以创新方式方法,最大限度吸引优质人才参与全区发展,总体上形成了“政协搭台、委员唱戏、专家建言”的良好氛围。下一步工作,还需要大家共同努力啊。
3、“善议政”要善于创新。即不断拓展政协履职的方式方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的要求,为探索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在基层的工作机制提供了指导。新一届政协以来,我们做的工作:一是成立乡镇委员活动组。去年,我们出台《关于乡镇(街道)政协委员活动组的工作意见》,研究划分13个委员活动组,确保政协委员以属地乡镇为单位,参与乡镇街道的重点建设。一年多来,大家围绕所在地区的社区改造、棚户区建设、社会治理等重点工作,开展了多种活动,应该说发挥了政协服务基层、助推发展的积极作用。二是推进委员联动履职。以全区重大发展问题为纽带,打破专委会、界别限制,努力把区政协委员的调研成果转化为全国政协委员、市政协委员的提案、建议,使三级政协委员的履职活动联动起来,集聚优势资源发声发力。去年年底,在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上,我们邀请11名市政协委员就传统村落保护开发、美丽乡村建设、生态林管护等重点工作,提交了8件提案,对全区发展产生了积极影响。下一步这些工作,我们还要继续探索,不断深化。
三、把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的要求落到实处
在与大家交流了以上两个问题后,再和大家一起探讨如何把“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的要求落实到具体履职中。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做一名合格的政协委员,重点要做到三句话:说好政协话,干好政协事,当好政协人。
首先要说好政协话。政协履职的主要形式是议政建言,主要靠“话语权”发挥作用,正如汪洋主席说的,政协发挥作用,不是靠说了算,而是靠说得对。履行政协职责,首先要敢于讲话。“不说话”很难履职,“说真话”有很多学问和要求。别看一个“讲话”,一个“讲真话”,做好了,做到了,做到符合身份又恰如其分,不容易。“讲话”不能乱讲话,“说真话”也要有规矩、有约束。首先要讲大局。政协是一个让人充分说话的地方,但也不能信口开河。一是要在《宪法》的框架内讲话,要讲政治,维护宪法的权威,维护党中央权威。二是要以为民谋利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发出好声音、传递正能量。要善于化解矛盾,发挥好政协上通党委政府,下达社会各界的桥梁作用,为推进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减少阻力、增加动力、形成合力。一方面,是在群众中要胸怀大局,谨言慎行,多说化解矛盾、消除隔阂、利于团结稳定和凝神聚力的话。另一方面,要在参政议政中代表群众呼声,体察民情,真实反映社情民意。其次要勇于言表。发扬人民政协的优良传统,勤学善思,要善于运用辩证唯物主义思想全面辩证地看问题,不极端、不走偏。看问题要准,用事实说话,用数据说话,提建议要切中要害。做到不敷衍。从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重点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出发,为科学决策立睿智之言、献管用之计。做到不非议。实事求是,平等协商,只求说得准,说得对、说得好,不求说了算。第三是要勤于献策。“勤”就是经常,就是不厌其烦。政协参政议政,“言论”是重要载体。要建言建在关键时,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眼全区“十三五”规划,对接“三区一节点”功能定位、围绕区委提出的打造“一区一城”的总体部署,主动做到在宏观决策中搞好协商、在具体工作中搞好协助,真正与区委区政府同频共振、同向同力。要议政议到点子上。在调研建言上要有深度,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对策。在协商建言上要有力度,找问题、提建议,做到掷地有声、切中要害。
二是要努力干好政协事。政协与党委、人大、政府比,工作目标一致,但职责、特点、方法不同。政协的性质决定了政协工作具有其鲜明的特点和内在规律。政协的基本性质是统一战线组织,是做团结人、凝聚人的工作的,不能用行政手段,也不是简单的民主集中制。其基本方法是协商,要达到的目标是共识。各位委员要把党政所需、群众所盼、政协所能作为干事的立足点,前移工作位置,下移工作重心,向实处着力,用真心说话,尽心、细心、精心干好每一项工作,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用一种恭敬严肃的态度对待人民政协这一神圣事业,不断增强我们作为一名政协委员的荣誉感和使命感。大家一定不要轻看了我们这一职业。应该说,我们在社会主义民主建设中充当着重要角色。当然,我们知道,政协不行政、不立法、不决策,我们的工作成效集中体现在睿智之言和务实之策中,体现在真知灼见和真凭实据中,成果的获得,我一直强调要实干加巧干、求真务实抓落实。在实际工作中,要坚持问题导向来干事,多做春风化雨、解疑释惑的工作,多做雪中送炭、扶贫济困的工作。想问题、办事情一切从实际出发,放下架子、扑下身子,说到做到,把工作重心放到为“一区一城”献计出力上来,放到密切联系群众、研究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上来,一步一个脚印,干一件成一件。要坚持高标准干事,或者叫履职。我要强调,政协委员是职责,不是兼职,具体到每个个体身上是双重职责,不存在谁兼谁的问题,不以人事关系所在而界定主次。当然要分配好时间、精力,都要兼顾好。大家要始终保持高度的事业心,始终保持对人民政协事业负责、对房山负责、对自己负责的精神,认真参与每一次会议,认真参加每一项活动,认真准备每一次发言,坚决克服“差不多”、“过得去”等思想,不断提高工作层次和水平。要力求实效来干事。首先,我们要树立这样一种观念,政协真正发挥作用,重要的不在于你干了多少,说了多少,活动组织了多少,提案提了多少,而在于是否真正干到点子上,力争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体现出我们的精神和作风。
三是要做好政协人。人民政协是一个博采众长、丰富阅历、增长才干的大学校。要讲政治,把方向。政协工作具有很强的政治性、特殊性和重要性。当前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各位常委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大家一定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增强政治坚定性、政治敏感性,提高政治鉴别力、政治执行力,认清发展形势,保持清醒头脑,在大是大非面前站稳政治立场,在社会深刻变革中把牢政治方向,做思想上的“清醒人”、政治上的“明白人”,发挥中共党员委员的先进性和民主党派的进步性。要守纪律,讲规矩。各位委员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心存敬畏、慎独慎微,不断增强纪律定力、规矩定力。大家要遵守政协的规矩,遵守政协章程和工作规则。按时参加政协组织的各种会议和活动,是对委员们的起码要求。希望大家统筹安排时间和工作,按时参加政协组织的会议、调研、视察、考察活动,确实因故不能出席政协会议和参加活动的,要提前请假并说明原因,坚决杜绝无故不到的现象。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委员管理制度,对委员参加学习培训、出席会议、参与视察调研等方面要进行量化考核,切实严格规范委员履职。这里我想说明一下,这是从政协事业发展长远角度出发的,并不是针对某一个人或者团体。要重品行,树形象。各位委员要从大处着眼,从小处入手,从严要求自己,着力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和高尚的道德情操,争当引领社会风尚的旗帜和标杆。
在此,我衷心希望我们彼此带着深厚的友情,怀着美好的希望共同努力工作,为房山区的政协事业真情付出,竭尽所能。
就讲这么多,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