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领导以人大代表身份下基层就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修订听取意见建议并提出要全面建立和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

发布时间:2019-09-02 文章来源:北京日报 放大 缩小 关闭 浏览量:

  原标题:市领导以人大代表身份下基层就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修订听取意见建议并提出要全面建立和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

  为做好《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修订工作,连日来,中共北京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领导以人大代表身份深入基层,听取意见建议,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市领导要求,要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抓好条例修订,以条例修订为契机,全面建立和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

  《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作为全国第一部生活垃圾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为本市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健全分类投放运输收集体系等工作提供了重要支撑。随着城市发展转型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要的日益增长,对加强生活垃圾管理工作也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8月初,本市启动“万名代表下基层,全民参与修条例”活动,组织市、区、乡镇约1.5万名人大代表赴基层就条例的修订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中共北京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先后以人大代表身份前往各区,深入社区、乡镇,与居民代表、社区工作者、辖区单位代表进行面对面交流,听取意见建议。

  来自社会各界的市民代表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大家建议,要实现垃圾减量,可以按照人口数量限制垃圾产量,科学核定生活垃圾排放总量额度,同时限制一次性用品和过度包装。明确单位和个人的垃圾分类责任,增加和细化罚则,对发现违规投放垃圾并及时进行举报的群众给予一定奖励,形成全社会监督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一些社区工作者和物业公司代表建议,在特殊时段(如早晨、晚上、夏季等垃圾产生数量较多的时段),可针对性地增加垃圾收运频次,避免垃圾投放点超负荷运转,减少二次分拣工作量和衍生污染。部分来自远郊区的市民代表则提出,针对设施农业、民宿等农村产生垃圾较多的行业,要有针对性地采取集中建设垃圾处理站、增加清运频次等方式,及时对垃圾进行消纳处理。

  市领导指出,修订《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是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的迫切需要,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要深刻认识推进垃圾分类对提升城市治理水平、改善生活环境、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意义,要广泛汇集社情民意,使立法过程成为汇聚民智、凝聚共识的过程,为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要以条例修订为契机,全面建立和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现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全链条管理,形成政府引导、全民参与、社会共治的长效工作机制,努力营造文明有序、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

  市领导要求,要以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为目标,以街道为单位抓好示范片区建设,细化垃圾源头减量措施,限制过度包装和一次性用品使用,探索控制垃圾总量的有效方法,倡导绿色生产生活方式。要充分调动广大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采取各种方式广泛宣传,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将垃圾分类教育纳入中小学生课堂教育,充分发挥“小手拉大手”的作用,引导居民正确认识、自觉参与垃圾分类。要强化垃圾分类基础设施建设,为群众参与垃圾分类、减量提供便利条件,建立健全分类收集运输机制,配齐配好垃圾分类运输车坚持分类运输,避免混装混运。要结合区域特点和垃圾类别,因地制宜规划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大垃圾分类收运体系与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相融合,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要通过立法明确垃圾分类是垃圾产生者的责任,压紧、压实单位、企业、居民垃圾分类主体责任,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标准体系,建立倒逼机制,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强化执法监督和对严重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确保法规得到充分执行。(王天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