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调研专刊第十九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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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专刊第十九期

 

政协房山区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12月24日

 

 

加强健康教育机构建设 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区政协委员 郭艳梅

 

健康教育是提高全民健康素质、保障和增进人民群众健康的重要手段,是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重要策略,是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应有计划、有组织、有系统地开展健康教育,引导公众采纳有益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消除或减少影响健康的危险因素,预防疾病,提高生活质量。

一、新医改文件对健康教育提出的要求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2009年)指出:“建立健全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应急救治、采供血、卫生监督和计划生育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完善以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为基础的医疗服务体系的公共卫生服务功能,建立分工明确、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互动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促进城乡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加强健康促进与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及机关、学校、社区、企业等要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强健康、医药卫生知识的传播,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促进公众合理营养,提高群众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 (2009年)要求:“普及健康知识,2009年开设中央电视台健康频道,中央和地方媒体均应加强健康知识宣传教育”。

《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意见》(2009年)提出:“现阶段,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包括: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和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等”;“2009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不低于15元,2011年不低于20元。地方政府要切实负起支出责任,中央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对困难地区给予补助。”

《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09年工作安排》(2009年)要求:“启动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免疫规划、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等9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落实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不低于15元”。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09年版)》——在健康教育服务规范中明确提出了五项服务内容、四种服务形式。

二、我区健康教育工作现状

我区健康教育专业机构——房山区健康教育所于1994年成立,编制5人,是独立法人机构。2004年取消独立法人资格,挂靠在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全区健康教育的组织、培训、指导、健康监测与效果评估、公众的健康宣传与行为干预等工作。近年来,我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在区健康促进领导小组、区卫生局的领导和市健康教育所的指导下,围绕卫生工作重心,结合创建国家卫生区、初级卫生保健、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及重点人群卫生保健等开展,取得可喜成绩。

(一)完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体系

一是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健康教育工作机制。成立以主管区长为组长,区委宣传部、文明办、卫生局、财政局、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分管领导和乡镇主管乡镇长为成员的房山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领导小组。二是建立健全健康教育工作网络。建立了包括学校、医院、社区、行业、乡镇在内的健康教育工作队伍,形成了区—乡—村三级健康教育工作网络。明确了工作任务和具体目标,规范了组织管理程序和考核评价标准。三是区财政每年予以一定的健康教育专项经费保证。

(二)开展健康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医院、进工地、进机关“六进”活动

截止2009年底,全区已有20所学校获北京市健康促进学校称号;5家二级医院和1家一级医院获北京市健康促进医院称号;56个新农村示范村获“北京市健康促进示范村”称号,18家社区获“北京市健康社区”称号。以“安全—健康—环境”为中心,“工矿企业健康促进工程”、“健康促进进机关”、“健康知识进农家”、“九亿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健康社区行”活动深入开展,提高了干部、职工、群众的健康知识水平和防病技能。

(三)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与促进活动

在房山电视台开通“公共卫生与健康”“直通健康城”、“今日卫生”“健康奥运、健康房山”等栏目,在《房山报》开辟专栏,定期宣传防病信息、健康知识;区卫生局、疾控中心、各级医院每年都利用有限的经费印制相关的健康科普读物、手册、健康教育处方等,向居民发放;区卫生局在卫生日、宣传周、宣传月组织各医疗单位上街开展宣传咨询,普及健康知识。

(四)做好重大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在手足口病、艾滋病、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等重大传染病防治及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对中,健康教育发挥了先导作用。在创建国家卫生区、保平安奥运等工作中,健康教育也发挥了巨大作用。

三、存在问题

(一)健康教育专业机构体制不合理

区健康教育所是我区唯一的健康教育专业机构,承担着全区健康教育的组织、培训、指导等工作任务,挂靠在疾控中心,对外是房山区健康教育所,对内只是疾控中心的一个科室,在工作协调上有一定难度。由于人员缺乏,对全区健康教育工作的指导、考核很难到位。

(二)网络机构设置不完善

健康教育需要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合作、专业运作、属地负责、社会动员、全民参与的工作机制。目前,我区乡镇政府级的工作网络虽已建立,但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分别设在文卫科、计生办、社保所、新农合办或文体中心,还有的设在综治办、街政科、社会事物管理科等。由于主管领导不同,工作协调有难度,工作步调不一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健康教育工作有的设在防保科,有的设在社区科,安排工作也有一定难度。

(三)健康教育经费投入不足

我区健康教育专项经费自2009年以来每年只有30万元,按全区人口102万算(包括流动人口,流动人口也是健康教育的重点人群),人均0.29元。由于经费不足,导致健康教育宣传材料印刷较少、健康教育培训缺乏经费支持、居民健康管理信息化建设滞后。

四、几点建议

(一)健全和规范区级健康教育专业机构

建立独立的健康教育专业机构,有场地、有编制、有经费、有独立的工作范围和职责,工作人员应享受全额公益性事业单位或公务员待遇,行政受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业务受上一级健康教育机构指导。按照《全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规划纲要(2005-2010年》要求,到2010年应达到2人/10万人的编制设置,即区级健康教育专业机构人员设置为20人。在财力、人力、设备等方面不断完善,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二)加强网络机构建设

一是各乡镇、办事处建立公共卫生科或健康促进办公室,专人负责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二是二级医院建立健康教育科,设2-3名健康教育专职人员。三是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健康教育科,设2-3名健康教育专兼职人员。

(三)保证经费投入

依据《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09年工作安排》和卫生部《全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规划纲要2006-2010年》 “落实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不低于15元”,“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经费应不少于当地当年卫生事业经费的6-10%。”的要求,一是区级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健康教育专项经费要按全区实际居住人口计算,至少达到人均健康教育经费1元的标准。二是补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经费。三是政府给予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项目服务专项经费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