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推进工商登记便利化
探索“三证合一”登记新途径
张玉河
2014年6月4日,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文)明确提出“改革市场准入制度,改革工商登记制度,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大力减少前置审批,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简化手续,缩短时限,实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2015年3月,李克强总理视察国家工商总局时强调要抓紧推动工商、税务、质检“三证合一”改革,年内力争实现“一证一号”。
所谓“三证合一”就是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个证件合并成一个。2014年年底召开的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上,“三证合一”成为工商部门2015年的一项重要工作。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表示,2015年将在“三证统发”的基础上,全面推开“一照三号(即三证合一)”,积极开展“一照一号”试点,最大限度降低社会成本和行政成本。
一、“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实施的背景及必要性
(一)实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是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具体实践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政府要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最大限度减少对微观事务的管理,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一律取消审批,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规范管理、提高效率。
(二)实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
面对当前首都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城市战略定位,为聚焦转变发展方式,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释放社会资本活力,激发社会投资热情势在必行,加快推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将有利于促进市场主体总量增长、质量提升。同时随着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广大投资者对“三证合一”工作的关注和需求程度也在逐步提高,推动“三证合一”登记改革势在必行。
(三)实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有利于提高行政部门工作便利化程度
近年来,虽然各部门在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方面下了很大功夫,但市场准入机构多、准入程序复杂、手续繁多、效率低下等问题依然存在,企业对此呼声很高。由于一些部门互为前置条件,办齐手续需要跑几个部门,往往要花很长时间,牵扯了很大精力,影响了企业正常运转。“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的施行,减去了创业者的无谓的负担,减少了时间成本,减轻了社会成本,提高了政府效率,节约了职能部门的时间、经济、人力等成本支出,确是一件提高效能、节约成本、方便企业的大好事。
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市部分区县已经推行“三证合一”登记工作,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各部门在软硬件对接方面不够顺畅
由于“三证合一”作为跨部门的行政审批流程改革,涉及工商、税务、质检及其他多个相关职能部门和应用部门,整体配套措施不完善成为亟待破解的难题。特别是在硬件设施、各部门间系统不兼容、数据交换对接等方面还不够顺畅,导致改革工作难度加大。
(二)思想认识上的差异也是造成改革受阻的诱因
有的部门认为相关证、号不能取消,有的部门简单地认为实行“三证统发”就是做到了“三证合一”,对改革认识不统一和不到位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改革进度。另外,目前工商、税务、质检颁发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在记载内容、号码排序规则、行政目的及使用用途上并不统一,工商部门颁发营业执照本身属于行政许可事项,待另外两部门的登记并不属行政许可,依据不同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发放依据和覆盖面各有不同,因此“三证合一”工作无法完全统一。
(三)信息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现阶段登记申请未能与网上登记系统对接,申请人要到登记大厅现场进行办理;各部门间重复进行数据采集,造成多项数据的二次录入等。这些无形中使改革工作效率大打折扣。
三、如何做好“三证合一”登记工作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社会各界对此项工作的认知度。“三证合一”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在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工作中的一项重要部署,也是顺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变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广大投资者对此项改革高度关注。为充分做好改革的各项工作,首先要提高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及各类投资主体对改革的认同,特别是涉及改革的三个部门、各级政府及相关金融机构等,同时应加大改革的宣传力度,使社会广泛认可。
二是在顶层设计上,加强各部门协调,建立密切合作新格局。要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要求和部署,加强对“三证合一”工作涉及到的各部门的综合统筹,建立政府及各职能部门间的良性互动和密切配合的新格局。明确各部门职责定位和履职界限,完善建立既分工又合作的有机统一登记体系。
三是要进一步统一“三证”记载内容,加强过程监管。首先,根据三证使用的不同功能,整合三证的登记事项、记载内容,理顺三部门的受理标准、时限,加强各部门间的协调配合,确保受理发放一口化。在这一过程中,做到窗口工作人员口径一致、标准一致。其次加强部门间流转痕迹化管理。审批部门之间通过“三证合一”系统进行网上流转,且交接电子化可追溯。使所有受理文件都能追根溯源,做到全过程管理。再次加强督导检查。由监察部门实时监控审批情况,做到全过程监管,对即将到期的办理事项进行催办,对逾期未办理的实行问责。
四是运用信息化管理手段,搭建网络平台对“三证合一”工作进行全面统筹。在工商、税务和质检部门间通过信息化手段,建立起网上审批及管理平台,在这一平台上,登记部门可以实现各类数据统计、指标细化,加强统计分析工作,实时掌握各类市场主体的登记情况,定期对数据指标进行分析,为政府决策做好有力支撑,同时对登记较为集中和异常情况及时反馈给相关监管部门,加强数据质量的应用。
此外,应强化信息运用。一方面,应利用网络、电视台、报刊、广播电台等各类新闻媒体资源,定期向社会公开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宣传守信主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的良好行为,有效矫治主体失信行为。另一方面,应主动加强与税务、海关、公安、统计、社保、住房和城乡建设、金融等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信息互通,并逐步实现部门间主体信用信息联网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