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重型货车环境秩序整治的意见和建议
李刚
大型重载机动车是破坏公路、桥面的重要杀手,其尾气排放也是大气污染的重要来源之一。据环保部门介绍,大货车尾气排放污染也是严重影响PM2.5指标参数的重要因素。目前,北京市543万辆机动车中约占5%的属重型货车,其氮氧化物排放量高达机动车排污量的50%。大型货车及重型货车的污染排放防治,是大气污染整治的专项内容之一。
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指导下,我区加大大型货车及重型货车的污染排放防治工作,率先建立了由区交通局牵头,房山交通支队、房山公安分局、房山公路分局、区城管执法局等部门联动、综合治理的体制机制,探索出了新机制、新思路、新方法。通过落实“交管部门拦截引导、路政部门称重检测、运输部门指挥卸载、治安部门维护秩序”的责任分工,有力地遏制了超限超载运输现象,为治超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和队伍保障。随着治超工作的全面开展,我区的超限率大幅下降。公路受检车辆超限率稳定地控制在范围以内;路桥设施得到有效保护。通过超限超载治理活动,延长了公路、桥梁的使用寿命,公路好路率得到显著提升;道路污染明显减少,特别是近年来,我区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加大,运煤超限超载车辆基本消失,传统运输内容已逐渐被新型产业替代,污染物遗洒情况明显改善。
但是,我区重型货车污染环境问题仍然十分突出,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治超体制机制和任务不相适应
目前,在我区开展的治超治限工作中,执法大队作为协调机构,由区交通局、房山交通支队、房山公安分局、房山公路分局、区城管执法局等部门开展联合治超行动,由于部门的管理责任、治超职能、责任倒查追究等方面没有从法规层面进行明确,且工作人员没有正式编制,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管理权限不明确、工作人员职责分工不清晰,我区的治超队伍管理工作相对薄弱。
二是车辆信息查询平台无法实现信息对接
在治超检查中发现,本区超载超限车辆占的比例较小,外阜车辆占大多数。执法人员对违法车辆的信息查询共享存在阻碍,对于查处的违法车辆,执法人员一是对其属地、车辆性质等信息查询不全面,对违法证据掌握不全面;二是没有相应的执法权,与驾驶员记分处罚、行政治安处罚不能对接,执法人员仅可以对其进行以罚代管的处罚模式,处罚效果力度不强。
三是治超的科学化手段相对薄弱
我区境内共有公路1178条,国道3条,市道12条,区道42条,道路总长2631公里,路网整体较稠密,治超的盲点盲区较难得到有效控制。对于执法人员查处的超限超载车辆,仅采用以罚代管的简单方式;部分超限超载车辆为了躲避检查站点的检查,绕路、强行闯关等情况时有发生,违法现场取证难,制约着治超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是治超知识的宣传力度有待加强
一方面是治超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需达到标准化、常态化。由于我区治超工作采取的是联合执法模式,全体治超执法人员的综合培训少、专业知识的内涵和实质深度掌握的不全面;另一方面是对社会面的治超宣传工作不到位;检测站宣传栏未得到合理利用,公路两侧及公路沿线等处的公共宣传载体较为薄弱;利用广播、电视、电台、新媒体等宣传方式没有新的突破。
对此,我就重型货车环境秩序整治问题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是完善组织机构,健全执法人员职能,确保执法工作的可连续性。由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成立专门的、具有行政执法权限的专门机构,从根本上规范完善人员监管,形成联合执法考核考评管理机制,以科学管理、常态管理的治超工作体制,推动治超工作科学、规范、有序、长效发展。同时立足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战略需要,加强京津冀地区与我区周边地区交通的有效管理对接,特别是河北省地区的管理沟通力度,以确保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取得预期效果。
二是建立综合信息平台,实现证件、车辆的多级综合信息共享。有关部门积极协调公安部和京津冀等交通部门,综合利用信息平台,参考机动车、驾驶人信息资源库系统管理结构,通过全国联网,打通各级管理部门之间的数据瓶颈,借鉴交警支队—交警总队—公安部三级数据存储模式,对各类信息进行无缝对接。当对违法车辆进行信息查询时,在平台内输入车辆信息或驾驶员证件信息后,平台即可显示出待查询车辆的各种参数,如车型、车牌、颜色、车主、车主电话等,同步实现对人员证件、运营车辆的信息真伪查询,并可问责至车辆所有者或涉事企业。同时,此综合信息平台可进一步关联至运营车辆的年终审验、涉事企业的年终运营资质审核等方面。
三是批量引入电子称重系统,达到精细化管理水平
加大视频监控网络的建设力度,逐步建设实施远程监控和信息管理系统,引入电子称重系统,建立计重收费机制,进行现场执法。具体程序为:通过建立正规的电子指挥中心,当载重货车行至电子称重系统有效监测区域内,监控设施通过实行动态监控,传感器时时传回待查车辆信息,指挥中心即可完成车辆的检查审核工作。实现了治超源头监控全覆盖,提高了治超工作效率和科技含量,进而遏制超限超载运输行为,逐步形成规范、有序、健康发展的运输市场。
四是建立举报监督机制,鼓励市民参与
治超工作需要群防群控、点面结合,建议建立车辆超限超载违法线索举报奖励机制。通过搭建一个以执法部门为主导的,可供全民参与的超限超载违法整治监督电话或信息监督平台,公众可以致电监督电话或将看到的超限超载违法现象拍摄下来,将相关信息提交到该平台,执法部门根据公众举证信息,经查实非法运营情况后,对超限超载违法者依法处理,对于提供线索的公众给予一定奖励。以此来运用群众的力量构建和谐绿色交通货运环境。
五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民参与治超工作的浓厚氛围
继续发挥媒体作用,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增加群众对治超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坚持多形式、多层次的宣传教育工作,扩大群众对治超工作的知晓度、参与度;加大电视、报纸、新媒体、网络等平台的正面宣传力度,弘扬正气,“曝光”超限超载违法行为,从根源上降低从业人员超载思想风险,使治超工作日益深入人心,营造区域良好运输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