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优化区域营商环境 协同治理机制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3-08-25 文章来源: 放大 缩小 关闭 浏览量:

关于完善优化区域营商环境 协同治理机制的建议

 北斗天下卫星导航有限公司董事长    

 

各位领导,各位委员:

今天能够当面向邹书记和各位领导汇报我们委员的履职成果,感到非常荣幸。

前期,我们课题组通过调研走访,一致认为我区在“优化营商环境协同治理机制”方面,还有以下几个方面问题需要改进和提升:

第一,“服务管家”的工作内容有待优化

一是精准化服务还需跟进。企业在各个发展阶段,都面临着不同的困难和问题,“格式化”的服务包,面对千差万别的企业需求,难以做到精准服务。

二是中小微企业对“服务管家”需求迫切。“服务管家”较为关注大体量的重点企业,对有发展潜力的中小微企业关注不够。部分中小微企业反映不了解“服务管家”的相关政策,更别说得到相应服务啦。

三是考评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服务专员大都为区直部门的工作人员,由于考评机制不健全,有个别服务专员把服务企业的履职工作当成了额外增加的负担,存在工作不认真,表面应付的现象。

第二,行政执法工作协同有待提升

一是执法检查偏多,指导性不够。有的企业反映一年中接受检查的频次较高。某企业一年接受检查达40多次,牵扯了很大精力。有的企业反映执法处罚容错机制还不健全,而一次轻微违法处罚可能对企业上市和发展产生不利影响。通过12345”热线投诉企业的案件,对企业造成不少压力和困扰。

二是各部门执法要求不一致,企业无所适从。比如,关于企业生产车间或库房的要求,从环保的角度要求应当封闭,不能无组织排放;从应急安全角度要求应保持通风。相关要求本身没有问题,但企业无所适从,左右为难。

三是企业办事还存在堵点。企业到部门办事,由于相关科室忙不过来、或具体办事人员不在现场等原因,时常出现拖延的现象。特别是需要急办、快办的事,有时只能通过找领导协调才能办成。

第三,社会组织发挥作用不充分

一是专业化的服务型企业发展不充分。比如,企业在遇到各类法律纠纷时,缺少专业化的咨询渠道,以至于不同类型的问题需要聘请不同方面的专业律师,让企业感到比较被动,难以应付。

二是中介组织发挥作用不足。驻区高校是房山的宝贵资源,但是在科研成果优先就地转化方面,相关中介组织没有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我区近水楼台的优势没有充分体现出来。

三是企业发展的“生态链条”尚未形成。特别是为企业生产经营提供服务的金融、交通、专业咨询、数字平台、会展服务、劳务用工等方面,还没有整合成为全链条、一站式的服务。

营商环境的打造是个多层面的系统问题,必须通过健全完善协同治理机制,调动起方方面面的力量和积极性。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对“服务管家”扩面、培优、增效

一是逐步扩大服务覆盖面。对有较大成长空间的企业,特别是对有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应给予更多关注。通过优质的政务服务,为他们成长为“小巨人”、“独角兽”企业,提供良好的土壤。

二是进一步提升服务精准度。为行业领军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提供专项服务,针对需要重点突破的堵点、难点问题,协调不同的服务管家组成专班集中破解。

三是充分发挥考核机制的激励作用。建立企业评价“服务管家”制度,并将评价结果作为政府机关及工作人员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二,发挥政府部门服务企业的主导作用

一是巩固扩大区领导周末恳谈会制度效果。区领导周末恳谈会深受欢迎,大家都感受到了区委政府为企业服务的热诚,亲清的政商关系不断加深。很多企业都希望有机会参加恳谈会,或类似的沟通交流会,进一步加强与政府之间的联系。建议在现有基础上形成区、镇(街乡)两级领导恳谈会机制。让有同样诉求的企业参与进来,把效果放大。对企业反映的诉求同题同答,建立统一的解决路径。

二是优化助企服务工作机制。完善部门内部业务流程,消除卡点,让各种事项办理更加简洁方便。打通服务企业办成事的“最后一公里”,推行人力社保局在金融产业园设立人才分中心的做法,把服务送上门,把工作做到企业身边,让“只要你来干,手续我来办”的助企措施更具实效。复制我区“拿地即开工”成功经验,建立健全“马上办”助企服务工作机制,为市场主体提供全周期“保姆式”服务。

三是让惠企政策更好的落实落地。政务服务部门要积极主动对接企业,围绕企业关于市场、业务、应用场景等需求,统筹全区政务服务资源,研究制定惠企政策落实落地的具体措施,让惠企政策直达市场主体,全力以赴帮助企业实现发展“加速度”。

第三,提升部门执法协同水平

一是整合执法项目和执法程序。建议主管部门进一步改进执法方式,多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执法检查,实实在在为企业减轻负担。推动属地和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协同执法,真正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张清单全面整改”,做到“有求必应,无事不扰”。

二是执法部门强化服务意识,做到刚柔并济。主管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对不同的执法要求进行权衡,根据企业适用相关规定的具体情况,在执法要求上有所侧重,帮助企业减负增效。

三是持续打造“有温度”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行轻微违法免罚和初次违法慎罚制度,为企业发展提供宽松的发展环境。对“接诉即办”反映的有关企业的投诉件,建立甄别研判机制。确属恶意的、不合理的投诉,能剔除的剔除,不能剔除的,主动帮助企业做好有关矛盾的化解,维护企业正常合法的经营秩序。

第四,积极推动服务平台建设

推动人力资源、法律、金融服务等平台建设,形成服务企业的“生态链条”。通过专业化的服务,降低企业运营成本。进一步整合优质中介资源,提高服务水平,为引入各类创投基金搭建桥梁,为高校科技成果在我区转化、高精尖项目尽快落地等发挥积极作用。

总之,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我们要扬长避短,既要借鉴其他区的好做法,又要在全市优化营商环境竞争中发挥出自身的比较优势,走出自己的特色,为高质量发展注入生机与活力。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