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房山区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7-04-26 放大 缩小 关闭 浏览量:

房协常发〔2004〕3号

 

政协房山区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

(2004年7月21日政协房山区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3次会议通过)

五届区政协任期的五年,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按照中共房山区第五次代表大会制定的战略任务,区政协五届常委会提出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总体目标。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保证既定目标的实现,常委会必须注重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作用,以昂扬的精神面貌,以务实的工作作风,开创政协工作的新局面。

一、自觉加强学习,努力提高思想和理论水平

每位政协常委必须把加强学习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努力成为勤于学习、善于学习的表率。加强学习最根本的是要系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特别是要在深刻理解“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科学内涵上下功夫,把握主题,领会精髓,学会用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去分析解决问题,用科学的发展观去指导和改进政协工作。加强学习,还要系统学习统一战线理论和党的统一战线政策,当前要着重抓好政协新章程的学习,充分认识和正确把握人民政协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同时,还要加强对政治、经济、法律、历史及现代科学文化等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知识水平,增强履行职能的能力。学习要坚持学以致用,努力做到理论与实际、学习与应用、改造客观世界与改造主观世界紧密结合。通过学习、实践、再学习、再实践的过程,使常委们的认识不断深化,工作日益自觉。学习委员会和办公室要积极为常务委员会的学习提供必要条件,每年组织一至两次专题讲座;每季度选派有关常委到市政协听辅导报告;主席会要适当安排学习内容。政协常委都要养成认真读书、勤于思考的好习惯,使政协常委会形成良好的学习风气。

二、模范履行职责,在政协各项工作中发挥表率作用

常委会是区政协工作的中枢,肩负着带领全体委员履行政协职能的重任,每位常委要充分认识自己肩负的职责,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在履行政协职能中发挥表率作用,带头按照“四个一”(即每年至少提交一份有质量的提案;反映一条有价值的社情民意;参加一次专题调研活动;为群众办一件好事实事)的要求,参政议政,履行委员职责。要关心时事政治,了解全局,熟悉全区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发展的情况,善于通过各种渠道掌握群众特别是界别群众所思所想、意见和要求。要以发展为第一要务,关注全区经济发展,研究经济发展中的主要矛盾和问题。自觉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力争提出有价值的提案和建议。要积极参加常务委员会的会议、活动,认真审议常务委员会的议题,积极发表个人意见。带头参加各专委会的活动,发挥骨干作用。要密切联系本界别群众,积极负责地反映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维护群众的利益,发挥好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要树立严格的组织纪律观念,贯彻政协章程,遵守各项纪律,执行本会的各项决议。要求委员做的,常委必须首先做到;要求委员不做的,常委必须带头不做。要正确处理好本职工作与履行政协委员职责的关系。在保证做好本职工作的前提下,争取更多的时间关心政协工作,履行常委职责。影响和带动全体政协委员认真履行职责,推动政协工作的不断向前发展。

三、增强“主题”意识,努力营造合作共事的良好氛围

政协是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是社会各界人士合作共事的机构。“团结民主”是政协工作的两大主题。合作共事是对每一位政协委员的基本要求,更是政协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应有的品质。政协常委在履行职能的实践中,必须充分认识和理解政协组织的统战性、包容性,树立合作共事的意识,培养合作共事的品德,努力营造政协常务委员会相互尊重,民主协商,求同存异,合作共事的政治氛围。要把“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多党合作的方针具体地落实到政协常务委员会的工作中去。在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发扬民主,广开言路,鼓励和支持常委敢讲实话、真话,敢于对党和政府及公务人员的工作大胆负责地提出批评和建议,坦诚尖锐地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使大家心想口说,无所顾虑,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敢于当“少数派”,勇于坚持正确意见。每位常委都要加强政治修养,虚怀若谷,从善如流,虚心向其它常委学习和请教;都要学会求同存异,体谅包容各种不同信仰、不同见解、不同性格、不同习惯的常委。在协商讨论中,善意地理解对方提出不同意见的良好愿望,维护对方的民主权利。常委之间要互相关心,互相爱护,真诚相待,友好相处。通过每位常委的共同努力,要使政协常务委员会实现在增进团结中发扬民主,在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增进团结,使政协常委会的各种会议和活动始终保持宽松和谐的气氛,使政协组织始终保持蓬勃的生机和活力。

四、重视制度建设,推进常委会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管理

做好新时期的政协工作,制度建设是保证。政协常务委员会要重视和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增强制度贯彻执行的严肃性,推进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管理,不断提高常委会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按照规定政协常务委员会是委员会制,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要切实增强民主集中制观念,按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和开展政协常务委员会的工作。这是常委会组成人员合作共事、形成合力、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的重要制度保证。常委会在审议议题,提出重要建议和意见,做出各项决定时,一定要广泛发扬民主,充分协商和讨论,鼓励发表各种意见,提倡不同意见的交流和争论,以集思广益,博采众长,集中正确意见。同时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又必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的各项制度,坚持做到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组织。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决策程序,酝酿、协商和讨论问题,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对集体的决定,任何个人无权改变。个人或少数人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但必须无条件服从,并在行动上积极执行。反对会上不说,会后乱说;反对对常委会做出的决定阳奉阴违或消极抵制。要进一步完善常务委员会的工作规则,完善常务委员会的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主席会议工作规则和议事程序。不断征求委员的意见和建议,按照规范化、科学化的要求,针对工作的薄弱环节,深入研究,建立健全相关的各项具体制度。两三年内完善政协常务委员会议的议事规则,切实增强常委会议事、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性,努力把常委会的工作质量和效率提高到一个新水平。要以政协常务委员会的规范管理带动和促进区政协整体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一方面,要根据形势的变化和工作的需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协履行职能的各项制度,同时,又要特别注重各项制度在贯彻执行中实施细则、具体程序的研究和制定,以确保各项制度真正落实到位。另一方面,要突出重点,着重抓好提案工作的质量,要深入研究提高提案本身质量和水平的办法,分析和解决提案办理中的矛盾和问题,逐步建立健全关于提高提案质量、关于办理党派提案、关于加强提案办理督查、关于优秀提案和优秀提案办理单位评选表彰等一系列工作制度规定,力争两三年内使政协提案工作提升到一个新水平。

五、坚持开拓创新,努力开创政协工作的新局面

创新是政协工作健康发展的动力和源泉。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五届政协任重而道远。常委会组成人员必须以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状态投入到履行职能的各项工作中去,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开创新局面。要开拓进取,实现思想创新。要始终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政协工作,正确认识和把握新时期政协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创造性地履行政协职能。要服从和服务于大局,围绕中共房山区第五次党代会提出的奋斗目标和战略任务,从广大群众的利益和实际需要出发,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为促进我区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要积极探索,实现工作方式的创新。努力运用科学理论分析和解决政协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使政协的各项工作体现时代性,富于创造性。注重抓规范、抓服务,不断提高提案质量;立足抓协同调研、跟踪调研和重点调研,不断提高调查研究工作水平;突出抓好机关工作的制度化和办公自动化,不断强化为委员服务的水平。充分发挥委员的主体作用,专委会的基础作用,界别的纽带作用,突出整体功能,形成群体优势,真抓实干,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不断提高政协整体工作水平。主席会议成员肩负着重大领导责任,在各项工作中要率先垂范,认真履行职能,严于律己,勤奋工作。积极带领其他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以良好的人品、人格,影响和感染所有的委员。与全体委员和衷共济,团结合作,共同为开创政协工作的新局面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