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北京市房山区委员会关于区政协领导及各室主任联系委员的规定

发布时间:2017-04-26 放大 缩小 关闭 浏览量:

房协发〔2004〕14号   政协北京市房山区委员会 关于区政协领导及各室主任联系委员的规定  

政协委员是政协工作的主体,是推动政协各项工作有效开展的动力。为不断增强政协的亲和力和凝聚力,调动广大委员履行职能的积极性,制定本规定。

 

一、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及各室主任要加强与委员的联系,通过走访、慰问等形式,切实把关心委员,了解委员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落到实处。

 

二、每年2月份为“集中走访委员月”。按照联系委员的方案,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及各室主任要在走访委员时,特别注意约见委员所在单位的领导,为委员更好地履行职能创造条件。

 

三、每年除2月“集中走访委员月”活动外,主席、副主席、秘书长每月走访1名,各室主任每2个月走访1名委员。

 

四、本区各民主党派负责人,是政协走访委员活动的重点对象,除一般走访活动外,在各民主党派主委生日的当天,政协主要领导同志要安排时间到其所在单位与单位领导见面,向民主党派主委祝贺生日。

 

五、走访委员要突出五个方面的主题:

 

1、了解委员关心的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2、对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的意见和建议。

 

3、对区政协常委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委员所了解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5、委员本人工作和生活中的问题。

 

六、走访委员时,对委员反映的重要问题,走访人应及时向主席汇报。走访委员活动的情况由办公室责成专人及时收集,并集中向驻会主席办公会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