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山区大石河、小清河水环境治理的建议
提案人 张海波
问题: 2015年,北京市政府明确关于河道出境断面综合水质达标率作为区县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之一,大石河、小清河为我区二个出境断面,出境河水均流入河北省。大石河、小清河水质超标,水环境质量较差,阻碍京津冀协同一体化的良好发展。
分析:2016年是“十三五”时期的开局开创之年,在这期间,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首都北京战略定位的新部署以及房山区“一区一城”的建设和倾力打造京保石发展轴桥头堡的目标定位,使我区人民的生活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居住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与此同时污水的排放量亦不断增加,村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有限,河道内存在面源污染严重影响河道水质;污水处理厂处理标准不能满足补充水体要求等原因,造成我区大石河、小清河两条出境水体水环境质量较差。制约房山区区域经济发展,阻碍京津冀协同一体化的良好发展,严重影响百姓安居乐业。因此加强水环境治理,严格落实国家、市、区级《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充分认识污水处理在房山区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坚持其战略性、基础性、公益性地位,充分发挥水的资源、生态、环境功能,加快污水处理利用设施建设,确保大石河、小清河出境断面水质达标,为建设“一区一城”新房山提供良好生态保障。
建议:积极采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构建“设施到位、技术先进、循环利用”的设施体系和“特许经营、社会参与、行业监管”的运营体系,结合房山区实际,深入研究改善大石河、小清河等出境水体整体水环境、全面分析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措施,针对水质改善提出以下几点建议及对策:
一、点源治污和面源治污相结合。目前识别的大石河、小清河污染来源主要有点源污染和面源污染两部分。在治理排污口、污水厂退水等点源污染的同时,初期雨水、农田农药化肥、河床垃圾等面源污染也必须同步处理,才能明显改善水质。
二、快速治理和长效治理相结合。由于河道流域范围广,污染源多样化,很难采取单一的治理措施在同一时间节点内,将水环境治理完成。必须根据污染源特点和治理的难易程度的客观条件制定快速治理和长效治理相结合的近远期治理计划。近期针对群众反应强烈、对水环境影响最大的点源或者面源采取施工周期短,见效快的治理措施,在最短的时间内取得明显效果;远期采取分阶段的建设村镇污水处理站、升级改造污水处理厂、完善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水生态治理设施等工程措施根治污染。
三、行政管理措施和工程措施相结合。在对水环境污染进行工程措施治理的同时,行政管理措施必须保证落实到位。水环境污染的来源较为复杂,存在流域性、区域性的污染问题,因此行政管理措施必须与工程措施相结合,要先于工程措施,水环境治理才会有效。
关于房山区大石河、小清河水环境治理的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承办单位 区水务局
目前,大石河、小清河因村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有限,河道内存在面源污染,现有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标准不能满足补充水体要求等原因,出境断面水质较差。
针对目前现状,区水务局已采取相应措施,积极改善以上两条河出境断面水质。
一、在大石河祖村出境断面上游,实施大石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在田家园、刘李店、燕都立民、芦村、洄城、白草洼、新街、南韩继等8个点源污染集中的地点修建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同时修建相应的污水收集管网及清理河床垃圾。做到点源治污与面源治污相结合,从源头上治理水环境污染问题。为改善小清河八间房出境断面水质,加强沿河巡查,特别是对排污口的巡查力度,发现污水直排入河现象及时封堵。同时加强与区环保局沟通,寻求通过工程措施,改善出境断面水质的可能性。
二、由于河道流域范围广,污染源多样化,很难很快的完成环境治理工作。根据这一客观事实,近期采取了许多临时的工程措施,如大石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中,建设了田家园、刘李店、燕都利民等3座临时污水处理站,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点源污染问题,在最短的时间内给予解决。在远期,将结合房山区“十三五”水务发展规划,通过新建乡镇污水处理厂及农村污水处理站,升级改造污水处理厂、完善污水收集管网等措施,从根本上解决房山区水环境治理的突出问题。
三、房山区水环境治理是一项繁重、复杂、系统的工程。仅通过工程措施解决,是远远不够的。针对点源污染及面源污染的复杂性,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及属地政府的配合,各司其职,加强沟通与合作。加大行政管理力度,做到行政管理贯彻到水环境治理工作的每个环节,水环境治理才会长期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