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我区传统村落保护的提案及办理情况

发布时间:2018-12-05 文章来源: 放大 缩小 关闭 浏览量:

关于加强我区传统村落保护的提案

提案人  民进房山支部(许兆雄)

 

问题及分析:

古村落是传承历史人文的重要载体,是北京建设文化中心的重要支撑。目前,我区列入国家级传统村落或历史文化名村3个,即:水峪村、南窖村、宝水村;列入市级传统村落名录的村3个,即:佛子庄乡黑龙关村、史家营乡柳林水村和大石窝镇石窝村。这6个村有文物22处,非物质文化遗产4个,传统民俗文化项目10余个,还有古商道、古关口、古树、古瓮楼等历史迹存,以及一批民间技艺,共同构成了传统村落的特色景观和历史文化遗产。

我区6个传统村落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与首都建设文化中心和房山建设历史文化和地质遗迹相融合的国际旅游休闲区的功能定位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

一是乡土建筑的民间工匠出现断层;二是规划和保护资金存在缺口;三是村民改善生活条件的紧迫性与保护传统村落工作的相对停滞形成较大矛盾;四是民俗文化和传统技艺面临传承困难。

建议:

针对以上这些问题,在加强我区传统村落保护方面,我们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请专家。对原有专家组进行充实,增加规划、古建、民俗、雕刻、艺术、文保等方面专家,组成专家组,指导传统村落的保护开发工作。一是对全区村落的古建与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筛查,符合条件的村,继续向上级申报,争取列入市和国家级保护名录。不符合条件的村,也要遴选保护对象,集中或挂牌保护。二是对列入保护名录的村落,划分核心保护区进行重点保护。确定重点保护对象,建立档案,挂牌保护。三是对传统民俗文化等进行挖掘整理,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四是对传统村落保护规划的编制和项目实施全程进行指导,确保传统村落保持原生态风貌和修缮文物的原真性。

2.编规划。一是由区政府主导,拿出专项资金,启动我区传统村落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二是保护规划编制要考虑到开发利用问题,除规划出核心保护区和生态环境协调区,还要预留出传统商业区和新农村建设区。三是搞好区域功能定位。核心保护区以原生态式保护为主,保护和修复村内建筑、人文景观,恢复民俗风情和街区肌理。传统商业区以恢复开发传统小吃、手工艺品、旅游产品和山区特色产品为主。

3.定规矩。一是积极推进立法工作。建议由房山团的市人大代表向市人大提出立法议案,推动市人大配合三个文化带建设尽快制定出台《北京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为传统村落保护提供法规保障。二是建立行政管理规章。制定出台《房山区传统村落保护与开发管理办法》,为传统村落保护与开发提供政策遵循。

4.修破损。建立传统村落保护专项基金,用于破损的古寺庙戏楼等文物建筑修复。对于破损的民宅鼓励村民自保,在文物部门和专家指导下进行修复、管理和使用,政府给予适当的补助经费。积极引进社会资本和战略合作者,保护与开发同步进行,以开发促保护和修缮。

5.严管理。建议区政府成立传统村落保护与开发办公室,统筹负责传统村落资金使用、规划编制、项目包装上报、保护项目审批及实施、整体开发及日常监管等工作。有传统村落的乡镇,要加强对村落民居和古建筑的巡视检查,每个传统村落要明确1-2名监督员,加强日常巡查检查,防止人为破坏行为发生。

6.配设施。要把6个传统村落作为美丽乡村建设的重点,积极包装项目争取市级资金,有计划,分阶段建设完善传统村落道路交通、水电气暖、垃圾消纳、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搞好村庄整治和绿化美化。

 

 

关于加强我区传统村落保护的提案办理情况

承办单位  区农村工作委员会

 

一、建议的进展情况

(一)定规矩方面

2018年房山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在市政府及房山区委的总体工作部署下,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为载体,积极开展房山区传统村落的保护发展工作,我们制定了《房山区关于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指导意见》,为房山区开展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提供政策依据和指导。

(二)完善村落名录方面

房山区已经列入市级传统村落名录的六个,即:南窖乡水峪村、南窖乡南窖村、蒲洼乡宝水村、佛子庄乡黑龙关村、史家营乡柳林水村和大石窝镇石窝村。经过实际调研,六个传统村落基本情况:总户数4304户,总人口是9885人,其中常住户数2443户,常住人口6104人,总院落3059座,传统院落345座,其中7座是文物保护单位。(1)建筑形成年代。元明以前的有63座,清代的有165座,民国时期的有117座。(2)房屋现状。保存完好的78座,占23%,保存一般的226座,占65%,破损严重的41座,占12%。(3)建筑结构。砖石结构的有23座,砖木结构的有36座,石木结构的有284座,砖混结构的有2座。(4)院落的平面布局。可分为一进院落273座,二进院落53座,三进院落15座,四进院落1,其他类型3座。(5)利用情况。用于居住的344座,用于商业的1座,有人居住的273座,无人居住的72座。根据统计调查,345座院落占地面积共93773.03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为50828.55平方米。六个村物质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情况:文物22处,非物质文化遗产4个(酬龙节、中幡、石雕艺术、山梆子戏),传统民俗文化项目10余个(狮子会、龙灯会、叉子会、理佛会、炮会、银音会、吵子会、灯会、大鼓会),此外,还有古商道、古关口、古树、古瓮楼等历史遗存,以及一批民间技艺,共同构成了传统村落的特色景观和历史文化遗产。

另外通过走访,摸底调查,史家营乡金鸡台村符合传统村落的条件,已经申报中国传统村落,目前已通过市级审核,正等待住建部批复。

(三)编制规划方面

严格按照《北京市传统建筑修缮技术指导意见》要求,立足传统村落的建筑特色、人文特色、生态资源特色,科学编制传统村落保护修缮设计方案和实施方案。南窖乡水峪村和南窖村已完成编制规划,蒲洼乡宝水村在市农委的帮助下完成传统村落保护规划,并对保护规划进行初期评审,结合我区美丽乡村建设统一规划的实施,黑龙关村、大石窝村、柳林水村规划年底前完成。

(四)配套设施方面

为切实加快做好南窖乡水峪村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房山区领导先后多次组织相关单位,召开“水峪村传统村落保护利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专题会,对各项政策集成、资金预算、规章制度、修缮技术等方面反复论证,做到能保则保,应保尽保。组织区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抗震节能和煤改电等政策资金扶持方面和南窖乡一起,研究确定配套资金和项目。计划2018年启动15套传统建筑及院落保护修缮和完成现代建筑及院落改造。2019年完成核心区建筑及院落保护修缮和启动基础设施提级改造。2020年统一全村风貌和完成基础设施提升改造。

(五)修破损方面

经过多部门鉴定,六个传统村落有普登文物22处,均已登记挂牌,并进行了保护修缮。水峪村的娘娘庙、黑龙关的龙神庙、大石窝的娘娘庙山门等均已修复完毕。水峪村的杨家大院和南窖村的仁义局和古戏楼正在保护修缮中。“南窖乡南窖村保护修缮项目”投入资金3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是:街道垃圾清理,新修景观护坡,新修防腐护栏,新修挡墙,新修景观梯田,绿化美化,新修石拱桥。

(六)扩大宣传方面

按照住建部《关于做好中国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优秀村落建馆工作的通知》和市农委、市财政局的建馆要求,投资92万元,完成了南窖乡水峪村、南窖村录入“中国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工作。此项工作委托北京交通大学建筑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来具体负责。具体内容包括:村落概况、自然地理、选址格局、传统建筑、历史环境要素、生产生活、民俗文化、村志族谱、交通导览等9部分内容的文本、图片、照片、空中和地面组合360度全景漫游、视频、音频等各类文件进行编号和分类整理。现可登录“中国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官网进入观看。

(七)请专家方面

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于20187月,经市相关部门推荐成立了由规划、建设、文化、文物、农业、国土、旅游、经济、水务、园林绿化、环境等多领域组成的专家组。主要职责一是协助研究制定完善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技术规范、管理体制和机制,为保护修缮提供重大事项提供专业技术指导。二是指导传统村落发展规划、保护修缮实施设计方案指导审查并对效果追踪评估,提出整改意见。三是面向各区、镇(乡)、村的需求研究指导,提供咨询服务和技术支持。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召开传统村落座谈会,邀请相关专家和传统村落所在乡镇主管领导、村书记和村民代表一起,结合传统村落具体情况,尤其是本村的愿景规划和资源,探讨我区传统村落保护方向、征求意见建议。

二是按照政策集成开展好传统村落的建设。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北京市传统村落修缮技术导则》的要求,特别是结合北京市美丽乡村建设,按照政策集成、资金聚焦、资源整合,针对传统村落村的特殊性,加大投入力度,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在房山区政府传统村落总体工作部署下,实施房山区传统村落保护修缮工作,提升传统村落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水平,对传统村落进行美丽乡村建设的支持。

三是按照“房山区水峪村传统村落保护利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保护修缮工作思路,制定并开展保护修缮计划。启动31152000平米传统建筑保护修缮及13600平方米院落改造工作,启动基础设施建设和重要节点环境改造;严格按照规定组织招投标,确保修缮工作按期、按质完成。

四是在201812月底前按照项目要求,完成南窖乡南窖村保护修缮项目,对南窖村防腐护栏、景观护坡和石拱桥等设施进行修建,提升环境整体质量。

五是做好石窝村、黑龙关村、柳林水村的保护规划工作,尽快确定保护发展目标,做到“一村一议”,促进传统村落的保护发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