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高我区工业用地利用效率,加快构建高精尖的提案及办理情况

发布时间:2019-10-29 文章来源: 放大 缩小 关闭 浏览量:

关于提高我区工业用地利用效率,加快构建高精尖的提案

提案人  民革房山区工委(陈晓燕)

问题及分析:

全面实施《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和分区规划,落实“减量提质、集约高效”要求,2018年,我们对房山区工业用地的总量、结构、布局和潜力进行了调研,总体上看,我区工业用地利用中主要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工业用地潜力不足。存量国有土地规模大,可开发土地潜力不足;优质土地资源少、土地资源分散,大部分土地地块面积小,分散于各乡镇和开发区,充分、优化利用有一定的难度。

二是工业用地利用效率和效益不高。对标国家及北京市出台的产业用地政策、禁止和限制目录、建设项目规划使用性质正面和负面清单标准规范,经初步测算,房山区低效工业用地全部工业用地的比例超过一半。

三是工业企业集聚效应不强。单一大型企业对区域的经营收入、土地利用影响大,企业规模集中度高。企业之间孤立发展、形态各异,未形成明确的产业上下游衔接和协同,企业集聚效应不强

建议: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突出创新驱动、高端引领、减量集约、产城融合、可持续发展,构建我区高精尖经济结构、推动高质量发展,提出以下五点建议。

一是要加强产业用地的统筹管理。结合北京市新总规、产业发展规划和京津冀一体化发展要求,加强对我区工业用地的统筹规划,加快用地向主导产业明确、延伸产业链条、综合配套完备的方向配置,带动区域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实现产业用地的集聚作用。

二是创新产业用地供应政策。坚持产业用地用于高精尖项目,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用途。鼓励入区企业以租赁方式使用土地,逐步实行工业用地“租让结合、先租后让”的供应方式,鼓励按照产业周期实施弹性年期出让制度;探索将适用通用型标准厂房的用地统一协议出让,由管委会组织开发建设标准厂房,出租给入驻企业,以便于产业用地的统一安排和腾笼换鸟的实现。

三是完善产业用地准入及退出机制。建立开发区评价指标体系,完善产业用地准入及退出机制。优化完善产业用地准入标准,定期更新工业用地用地强度和产出效率的最低标准,强化产业项目准入审核机制。

四是明确产业用地地价支持政策。依据供应方式,确定不同产业类型用地的用地地价水平,明确租赁土地使用权、弹性年期土地使用权地价水平的确定方法;对于鼓励类的产业项目,可以指定出让用地最低价控制标准以及相关优惠政策;对于入驻后用地效益评估达标或未达标企业可以设置履约保证、违约金支付等地价的补充形式,促进园区土地的集约节约高效利用;对于企业退出,研究制定退出补偿方式和补偿价格的确定原则。

五是加大存量地开发再利用力度。对已进入园区的低效用地企业,采用经济手段,利用税收调节机制,增加企业持有土地的成本,倒逼企业改造利用或主动退出。


关于提高我区工业用地利用效率,加快构建高精尖的提案办理情况

承办单位  区经信局

针对提案中提出的加强产业用地统筹管理;创新产业用地供应政策;完善产业用地准入退出机制;明确产业用地地价支持政策;加大存量地开发再利用力度五点建议,我们认为十分必要,已将以上建议列入本年度重点工作,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加强规划顶层设计,明确高精尖产业发展方向

发布实施《房山区工业发展规划》,明确了房山区工业领域“2+2”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即重点发展“现代交通+新材料”两大主导产业,积极培育“医药健康+智能装备两大潜力产业。全区工业领域高精尖产业项目将重点布局在北京高端制造业基地和北京新材料产业基地,其中:现代交通、医药健康和智能装备产业重点布局在北京高端制造业基地,新材料产业重点布局在北京新材料产业基地。全区新引进工业领域高精尖产业项目按照项目产业方向区级统筹布局,向两大产业基地集聚。

二、加强用地准入管理,落实高精尖产业用地新政

发布实施《房山区关于落实<北京市加快科技创新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用地政策意见>的实施方案》(房政发2018〕33号)和《房山区重点产业项目准入标准》(房经信局文2019〕28号),明确了全区项目准入标准与审核机制、工业用地出让与租赁年限、投资项目承诺与履约监管措施、退出补偿标准等内容。《实施方案》出台后已有国能电池、达闼科技、先泰科技、京东方四个项目进行准入审核,龙源科技、岳氏安防、京东方三个项目用地试行20年弹性年限出让,承诺项目贡献指标并签订履约监管协议。

三、整合工业用地指标,加强低效工业用地盘活利用

研究起草《房山区低效工业用地盘活利用工作方案》、《房山区低效工业用地标准》,《房山区工业用地指标跨区域定向整合方案》和《关于促进房山区土地空间指标优化调整财政管理办法》,分类提出低效工业用地盘活方式。对生态涵养区内和非生态涵养区园区外低效分散集体工业用地指标进行重新规划和整合;对认定为闲置的工业用地,及时处罚和依法收回;对认定为低效的工业用地,通过产业方向转型、技改提质增效、低效空间盘活、二级市场交易、政府回购、建设集体用地租赁房、调整用地规划等方式进行盘活利用或留白增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