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农村医养工作的提案及办理情况

发布时间:2021-10-08 文章来源: 放大 缩小 关闭 浏览量:

关于开展农村医养工作的提案

提案人  王金海

 

问题及分析: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养老工作的重视,政府做了大量的投入,包括基础建设、设备购置、运营补助等,大力推进了养老事业的发展。在政府的扶持下,出现了公办民营、民办民营、养老照料中心、驿站等机构,在基层工作中,通过自身机构的成长,运营以及调研发现一些问题:

一、养老质量不高,机构养老设备老化。

二、居家养老的老人医疗服务质量没有保障,好多老人由于出门不便享受不到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分析其原因:

  • 基层养老医护人员缺乏,医务人员不愿到基层养老院工作,再加上医护人员过高的聘用费,养老院承担起来吃力。
  • 部分养老机构服务与被服务对象比例大,机构考虑运营成本,每个护工护理的人员太多。
  • 养老院内部医务室的管理运营没有经验,缺乏指导

建议:

  • 着力提高养老服务质量,政府为全区养老机构运营、维修、及改造提供政策和资金扶持,包括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等。
  • 基层养老机构用房大多是通过与村里租地的方式建立,没有土地使用权,在享受政府补助政策与消防管理问题上无法通过,建议特事特办,一事一议,为养老机构解决用地问题。
  • 以基层乡镇养老院为核心,带动驿站、照料中心等机构共同发展,实现区养老机构以点带面的协同发展。
  • 推进医养结合工作,建议养老机构内部医务室的医护人员同院长和护理人员实行每日查房制根据老人的健康状况确定每天的服务方案。护士摆药制,双人复核,确保老人药品的调剂和使用准确无误
  • 建议组建一支以医护人员为主的学雷锋志愿团队,定期为政府拖底的老人以及居家养老的老人提供助医服务,加强对养老院内设医疗机构运营的指导。


关于开展农村医养工作的提案办理情况

承办单位  区民政局

 

一、着力提高养老机构服务质量

(一)加强养老机构升级改造。一是开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检查及标准化试点建设。对全区运营中养老机构进行服务质量进行2轮服务质量检查并出具报告,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培训整改,确保机构服务质量基础项目完全达标。二是开展养老机构安全隐患排查。对全区运营养老机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针对电气、消防、燃气、应急疏散等开展全面隐患排查并出具报告。面向机构内安全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聘请专家讲解相关文件及法律法规等,结合隐患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帮助各单位提供现场排查隐患、处理问题的能力。三是开展养老服务机构统一标识。为进一步提高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及规范养老助餐点管理工作,按照市民政局要求,养老机构需悬挂统一的养老服务质量信息公开栏、养老助餐点需悬挂民政部门设计的统一标识,目前房山区建成老年餐桌69家、养老服务机构153家,按照要求现已完成公开栏及标识牌安装工作。

(二)开展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在全区范围内稳步开展养老服务机构服务星级评定工作。全面提升我区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水平,推动养老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

(三)扎实做好专业人才培养工作。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高从业人员技能和素质水平,根据要求计划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北京宏圣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已向我局提出承办培训申请。8月中旬完成全国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房山赛区选拔赛初赛,同时进行养老护理员岗位奖励津贴工作。

(四)积极推进医养结合。以疫情防控为契机,维持目前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手拉手服务模式,引导有条件机构设置医务室,探索农村医养结合服务模式,确保全区入住养老机构的老人得到及时的医疗服务。

二、着力解决建立养老机构用地问题

北京市鼓励各类用地调整为养老设施用地。2016年为规范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养老设施的建设,确保配建养老设施能够为老年人提供优质方便的服务,北京市民政局出台了《关于加强本市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养老设施建设、移交与管理工作的通知》。后陆续出台《关于开展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建设的意见》、《北京市2018年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建设工作方案》、《街道(乡镇)养老照料中心和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建设工作指引》等文件。为充分发挥北京市养老服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议事协调及辅助决策作用,加强各成员单位就养老服务领域重点难题问题的沟通协调,北京市政府牵头建立北京市养老服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为今后一个时期,解决养老服务工作重点难点问题提供协商途径。

  • 以基层乡镇养老院为核心,带动养老服务机构的发展

市局牵头制定了《北京市养老家庭照护床位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养老家庭照护床位依托就近的养老服务机构,通过家庭适老化改造、信息化管理、专业化服务等方式,将养老服务机构的服务环境搬到老年人家中,将专业的照护服务送到老年人的床边,提升居家生活的失能、重残老年人的专业照料服务水平和生活质量。让老年人不离开熟悉的生活、居住环境,以家庭为基础,充分发挥家庭成员在老年人照料中的基础性作用,为家庭照护增能,提升家庭照护的功能和水平, 满足老年人原居安养的愿望。

  • 推进医养结合工作,建立机构内医护人员查房制度

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积极推进“上午坐诊,下午巡诊”的工作模式,在8个深山区乡镇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巡诊工作的基础上,鼓励各基层机构全面加强巡诊工作的开展,为家庭医生巡诊团队统一配备巡诊服装、巡诊包和巡诊交通工具,以慢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老年人、残疾人、低保户、五保户等作为重点巡诊服务对象,主动进村入户,将巡诊车开进到田间地头,为百姓提供综合、连续、适宜、便捷、安全的基本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和健康管理服务,使巡诊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相结合,做到家医签约如实履约,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更加优质便捷,通过“送医、送药、送健康”,推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落到实处,努力为群众提供全方位全过程全周期的卫生与健康服务,不断增强签约居民的获得感。

  • 持续提升医养服务质量

为深入医养结合工作发展,持续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质量。根据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关于开展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的通知》(京卫老龄〔2020〕17号)文件要求,我区自2021年起将持续开展医养结合机构能力及质量提升相关工作。开展医养结合机构医务人员能力提升行动。依托市区两级老年健康和医养结合服务指导中心,为医养结合机构医务人员提供继续教育培训,实现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培训全覆盖。对辖区医养结合机构内的医务人员每年培训至少一次。对辖区医养结合机构全面开展医疗卫生服务质量检查,规范开展医疗卫生服务,全面提升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目前,我区医养结合机构均具备医疗机构相应资质;医疗机构科室设置、药品配备,根据医疗机构的类型相应地符合各类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药品购置、存放、调剂、应用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规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均具有相应执业资格,并在执业范围内执业。同时,各机构均建立了相应的安全管理体系和风险防范制度,能够对安全隐患进行防范;建立了突发事件处理的应急预案,对跌倒、坠床、噎食、误吸、烫伤、食物中毒等事件,均有明确的防范制度与措施以及应急处理流程和报告制度。